票箱善行

大约10年前,我受邀参加伦敦一家电台的讨论,讨论的主题是,在哪些慈善机构从彩票中受益的问题上,买国家彩票的人是否应该有发言权。这是一场有趣的辩论,因为我支持“人民力量”的本能与我的恐惧相冲突,即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会对那些与“不受欢迎”的事业和受益人合作的慈善机构产生不利影响。谁会投票给那些为囚犯或寻求庇护者工作的组织,或者是研究只影响一小部分人的医疗问题的组织,这些组织比动物福利、儿童和癌症研究等更受欢迎的事业更需要彩票资金?我们在节目中仔细讨论了这种方法的利弊,但风向已经朝着公众参与的方向吹去了。

在随后的几年里,一部分彩票收入确实受到了公众投票的影响,包括通过电视节目“修复”分配给遗产事业的资金,以及“人民百万”计划分配给地区组织的资金,迄今为止,该计划已经分配了1800万英镑。

另一种有时会通过人气竞赛来挑选获奖者的筹款方式是企业“年度慈善”合作伙伴关系。这是一种明智的方法,原因有三:

(1)员工和客户将被要求参与筹款,因此他们帮助选择将从他们的努力中受益的事业是合理的,而不是由董事长或董事选择。

(2)良好的“契合度”是企业合作成功的先决条件;他们依赖于慈善机构和公司之间的一种天然的同理心。员工和客户更有可能对他们选择的事业充满热情和慷慨。

(3)投票对雇主有好处,因为它可以吸引员工,提高客户忠诚度;对入围的慈善机构也有好处,他们可能会在游说过程中获得新的支持者,即使他们最终没有被选中。

但我仍然怀疑用民主程序来决定哪些慈善机构得到支持。那些优秀的组织被有效地排除在外,因为他们的面孔不符合企业形象,他们的受益者不吸引大多数选民,或者他们不能在足够多的客户中唤起“感觉良好”的因素?我在最新一期的专业筹款杂志上写了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你可以访问在这里

你怎么看?在筹款中引入民主是正确的,还是投票箱的仁慈有致命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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