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达权力的重大扩张

上周,爱尔兰政府公布了大幅扩大爱尔兰政府权力的提案。反常的是,这似乎是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一部分,以应对近年来笼罩爱尔兰警务的重大公共丑闻。这也是一长串“改革”中最新的一项,这些改革无情地扩大了Garda的权力,牺牲了人权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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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下文

这是这些岛屿上一个奇特但又熟悉的悖论:在发生重大警察丑闻和滥用职权之后,政府改革包括引入更多最初助长丑闻和滥用职权的因素。的五月发行这些票据在爱尔兰警察治理和问责制的背景下强调了这一点。从那以后,爱尔兰政府又公布了另一项重大法案的提案;这一次旨在改革警察权力。其背景是Garda腐败的无情模式,这种模式至少在过去30年里一直困扰着爱尔兰的警务工作。

毫不奇怪,拟议的法案将更多地促进Garda腐败,而不是打击腐败。它不仅会对所有接受Garda胁迫的人民和社区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还标志着从同意治安到权威治安的重大转变。

政府对拟议法案的解释性说明可能会给人一种印象,即它主要是为了明确和透明而编纂Garda的权力。现实情况是,该法案远远不止于此。尽管其条款旨在取代许多现有的权力和程序,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前者经常扩大后者的范围和深度。我找不到任何例子表明现有的权力是为了促进受到不利影响的人的人权而受到限制的。

此外,拟议的法案将保留违反国家罪行立法规定的严厉的警察权力和程序。新的权力和程序也将与大量现有法律并列,涉及公共秩序、监视、提取和检查人体样本、提取DNA档案、编制和使用DNA数据库、限制沉默权等问题。其最终结果是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警察权力综合体,几乎没有给能够依靠传统权利和自由来制衡警察胁迫的自主个人的概念留下任何空间。这是一个警察国家所期望的。

业务守则

拟议法案中规定的一个独特和令人不安的特点是,它似乎把加尔达权力的重要方面交给加尔达专员拟订并经司法部长批准的业务守则来处理。任何这类守则的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违反守则本身不会构成刑事犯罪或民事诉讼。违约行为也不会自动导致由此获得的证据被排除。最多,在任何情况下违反守则的Garda成员都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当然,这是Garda自己的事情。

在拟议条例草案中使用业务守则的方式,相当于赋予加尔达专员一种自私自利的权力,以决定加尔达的主要权力的限制,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权力的限制实质(如有的话)。因此,规定重要人权和自由的法治正在被司法部专员和司法部长的统治所取代。同样,人们会把这与一个警察国家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基于尊重法治和优先考虑人权的民主国家。

政府似乎是基于爱尔兰警务未来委员会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建议的业务守则,该报告呼吁公布有关行使关键警察权力的Garda政策。然而,委员会极不可能打算以拟议条例草案所设想的方式取代对权力范围的重要法定限制,并在下文的扩展说明中加以说明。

说明结构

鉴于草案的篇幅和所处理的重要事项的范围,在这里不可能考虑草案的所有方面。将重点关注有关权力规定的主要特点:拦截和搜查;进入、搜查及扣押;被捕;和拘留。然而,在这样做之前,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确实包括一些关于保护人权的一般性规定。

人权

一般

爱尔兰警务未来委员会在其报告中强调了人权作为警务指导原则的重要性。政府在拟议的法案中对此作出了回应,主要是将保护基本权利作为第一个实质性部分的主题。不幸的是,其内容平淡无力,而且仅限于根据该法案行使权力(与加尔达的整个复杂权力不同)。

它们以一项无伤大雅的声明开始,即在行使该法案规定的权力gardaí时,必须尊重目标人员的权利以及公平和不歧视的原则,同时在调查犯罪和维护犯罪受害者的权利方面进行勤奋和决心。在很大程度上,该法案对于如何实现这种二分法的第一部分几乎没有什么新内容。事实上,建议条例草案的解释性说明实际上表明,这些条文并非旨在改变现行法律。这是一个特别令人关切的问题,因为该法案其余大部分内容的重点是加强Garda的权力和程序,以控制犯罪和犯罪受害者的利益,而牺牲了人权、自由和正当程序。

儿童权利

必须承认,有一些关于儿童权利和残疾者权利的具体规定。然而,前者所做的不过是强加熟悉的规定,即在儿童正在(或曾经)受到条例草案下的权力的行使时,须通知其父母(或其他适当人士)。

行为能力受损人的权利

有趣的是,保护行为能力受损者的权利似乎是围绕Garda的利益,而不是有关人员的权利和自主权。该法案没有规定后者的积极权利。相反,它规定,根据该法案行使权力的Garda成员可以采取他或她认为必要和适当的任何措施,以保护该人自己可能无法采取的权利。此外,由加尔达专员(经部长同意)发布准则,指导在行使该法案规定的权力时如何对待行为能力受损的人。

因此,实际上,是Garda(而不是法律)将决定在该法案下受到Garda胁迫时如何保护行为能力受损者的权利。即使专员的指引对这些人士的需要作出让步,指引亦不具约束力。不遵守不处罚。事实上,专员甚至没有义务发布指引。

停止搜索

广泛的范围

拟议的法案赋予Garda成员在公共场所拦截和搜查个人或车辆的非常广泛的权力(定义松散)。如议员有理由怀疑该人管有指定清单上的任何物品,例如赃物、受管制药物、枪械或攻击性武器、注射器或拟用于犯罪的物品,则该权力可用。不幸的是,它还延伸到任何“非法获得”的东西。这可以扩展到,例如,高层腐败等证据泄露给记者。

侵入性的本质

这项权力的一个关键特征是,与英国的PACE立法不同,它比“拦截和搜身”外层衣服的范围要大得多。拟议的法案没有定义在这种情况下的搜索,似乎很明显,它可以扩展到脱衣搜索。事实上,它规定将一个人从街上等地带到Garda设施,并在那里拘留,以便进行搜查。

这种权力是对个人隐私、尊严和自由的重大侵犯。与低触发阈值相结合,它使gardaí对由于其社会和经济环境而在公共场所花费大量时间的人的出现和活动有了巨大的控制。

随机车辆搜索

拟议条例草案进一步赋予Garda成员截停及搜查车辆的权力,以确定车辆内是否有人已犯下、正在犯下或即将犯下一长串罪行中的任何一项,或车辆内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罪行。值得注意的是,该成员不需要事先怀疑该车辆。只要他或她有理由怀疑某人在某处等地犯下了罪行,这就足够了。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种权力,可以随意拦下车辆,检查他们和他们的乘客是否有相关的犯罪行为。换句话说,这是一个“警察国家”类型的权力。

有限的权利

《条例草案》规定,根据这些条文进行搜查的Garda成员必须向受影响的人提供某些资料,包括搜查的原因。它还要求对搜索进行记录,并指定应该包括的信息(例如。被搜索的人的身份、日期和时间、原因、结果等)。奇怪的是,它不需要记录进行搜索的成员的身份。

被拦截的人无权自动获得记录的副本,相反,他或她必须在副本销毁前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此外,立法并没有规定Garda有义务无限期地保留记录,甚至在特定的时间内保留记录。相反,这是由Garda在他们自己的业务守则中确定这种保留期限(和销毁程序)的问题(见下文)。

这些“保护措施”令人失望。永久保存截停和搜查记录,不仅对受截停和搜查者的利益至关重要,而且对提高权力使用方式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也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他们,像目前的加尔达监察局这样的机构几乎不可能审查权力的使用,并确定普遍使用和滥用权力的趋势,以及对特定社区的滥用。

业务守则

该法案规定Garda专员编制一份关于行使权力的业务守则,以供部长批准。重要的是,该守则应规定关键事项,例如:可进行搜查的情况、搜查应遵循的程序、搜查的范围和程度,以及适用于儿童和行为能力受损者的保障措施。此外,它还将确定与搜查记录的实质和处理有关的关键问题(包括记录可以保留、披露和销毁的情况,以及这样做的程序)。

由此看来,决定关键事项将是Garda和部长的事情,而不是法律的事情,比如Garda的拦截和搜查权力将在多大程度上侵犯受影响的人的隐私和尊严,以及它们的使用方式和程度(以及使用趋势)将符合问责制和独立审查。这是一个典型的(令人不安的)例子,国家授权加尔达决定其对个人强制权力的实质和应用的重要方面。

人权

在这方面,对目标人的人权作出的唯一重大让步是要求专员在编制《治罪法》时考虑到某些事项的规定。除了gardaí需要在调查罪行和保护罪行受害者和公众的权利方面采取勤勉和坚定的行动外,这些措施还包括:搜查是对目标人士隐私权的侵犯;搜查必须是必要和适当的;需要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上作出搜索决定,而不是根据个人特征对人进行歧视。

从表面上看,在《治罪法》中在Garda的犯罪控制目标和目标人员的人权之间取得平衡的这一要求对后者似乎是充分和有效的。当然,现实情况是,它们并没有表达《治罪法》的内容。由加尔达专员(自私自利的一方)制定这些内容,包括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仍然是一个问题。此外,《守则》本身不会强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如上所述,违约行为本身并不足以使有关人士面临刑事或民事诉讼。最多,它可以为Garda自己的内部纪律行动提供一个基础。

滥用的风险

同等的PACE“拦截和搜查”权力比法案中的权力更有限,但前者似乎会对滥用施加更强的问责制和人权保护。然而,正如大多数英国法律专业的学生(尤其是那些参加过警务模块的学生)所知道的那样,这些保护措施并没有阻止更有限的权力以严重歧视少数民族的方式被滥用。

目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黑人被拦截和搜查的可能性至少是白人的9倍。对于一些警察部队来说,这个数字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同样,这种权力似乎也被过度使用了,只有大约十分之一的拦截和搜查发现了非法物品。无论以何种标准衡量,这些数据都非常令人不安。然而,没有理由相信,在爱尔兰,权力的使用将更加克制,并更多地意识到对已经被边缘化的个人和社区类别的有意识或无意识偏见的危险。

其他大国

同样重要的是,建议条例草案所规定的截停和搜查权力,并非简单地将现有权力编纂。的确,它们将取代后者的一部分,但它们这样做的方式会大大增加它们的功能。它们还未触及大量现有权力,包括《违反国家罪行法》规定的严厉权力。它们并没有将条例草案中的保护(尽管它们很弱),或设想的实务守则中可能包括的保护,扩展到这些其他权力。简而言之,该法案中的拦截和搜查条款可被视为一个例子,即在声称将保护人权作为Garda活动的核心的幌子下,大幅度扩大了Garda的权力。

进入、搜查和扣押

现行手令权力

现行法律赋予加尔达根据搜查令进入、搜查和扣押的广泛权力。这些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中,其中许多规定仅限于特定的罪行,而其他规定则延伸到特定类别的罪行。有些是相当严格的限制,而另一些则是非常慷慨的,在他们授予gardaí根据搜查令行事的权力范围内。有些受到限制或保护,例如住所的隐私、机密信息或记者的消息来源。

扩张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有一个明显的趋势,即扩大搜查令条款的范围及其相关的Garda权力。与此相结合的是,对受权力支配的人的限制和保护更少、更窄。该法案将这一趋势推向了极限。它试图用一种普遍权力取代许多(但不是全部)个人权力,而这种普遍权力相对于个人的隐私、财产和人身权利而言是最广泛和最具侵入性的。换句话说,条例草案规定大幅提升入境、搜查和扣押的权力。

条例草案将手令的权力扩展至所有可检控罪行(可能由法官及陪审团审理的罪行)。它也适用于大量即审即决的罪行(这些罪行往往是轻微的或不太严重的)。

Self-issuing权力

一般来说,搜查令的申请将由加尔达的一名成员向地区法院提出。鉴于加尔达在逮捕令下可行使的权力的性质和范围(见下文),这应该对签发逮捕令的案件进行至关重要的独立检查。然而,该法案仿效《违反国家罪行法》中的特别条款(以及其他一些极端措施),也赋予加尔达警司在他或她没有参与有关调查时发出搜查令的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立即发出手令,而无法向区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请,则可以这样做。然而,这些情况是否得到满足将由Garda负责人本人来决定。

自私自利的加尔达有权向gardaí发出搜查令的概念,使搜查令作为一种独立的司法命令的整个概念变得毫无意义。这相当于赋予加尔达权力,授权自己行使与搜查令相关的全面进入、搜查和扣押权力。仅仅因为Garda负责人没有直接参与有关调查,就假定他或她在这件事上是独立的,这近乎是闹剧。实际情况是,警司向与他或她一起从事调查犯罪这一共同事业的同事发出搜查令,而发出搜查令是调查犯罪这一共同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或她在任何物质意义上都很难被认为是独立的。

发行门槛低

发布搜查令的权力被框定得非常宽泛。提出申请的Garda成员只须使法官相信,有合理理由怀疑在有关地点可找到与有关罪行有关的证据。鉴于搜查令所释放的巨大权力,这是一个很低的门槛。此外,在发出手令前,并无明文规定法官须获告知所寻求证据的性质和范围。

同样,也没有法律条文将搜查的方式和范围限制在与罪行有关的证据的可能性质上。换句话说,发出搜查住宅失窃物品的搜查令并不一定会阻止gardaí在个人物品和不太可能包含失窃物品证据的机密信息来源中进行搜索。这些条款的框架赋予寻求搜查令的gardaí和根据搜查令行事的人最大限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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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搜查令的申请是由警署成员亲自在区域法院法官面前提出的。不过,该条例草案亦规定,如申请人认为亲自出庭所需的时间会妨碍拘捕令的有效执行,则可申请和准予拘捕令。这无疑对法官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审查和评估申请的能力提出了质疑。此外,在这些情况下,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记录法官与加尔达申请人之间的互动。

搜查处所

手令条文的范围之广,亦反映在条例草案对可能成为手令对象的“地方”所作的全面定义上。除了陆地上的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等,它还包括任何车辆、住宅或住宅。包括私人住宅或住宅是特别重要的。尽管传统观点认为私人住宅是居住者的避难所,事实上,爱尔兰宪法为其提供了特殊的保护,免受国家和其他人的强制性入侵,但该法案将住宅暴露在搜查令权力的全部力量之下,就好像它与任何其他土地或建筑没有什么不同。

有效期及重复使用

根据本规定签发的逮捕证的标准有效期为7天,但可以多次延长,总有效期为28天。毒品搜查令在初审时可签发30天,并可延期。在搜查令生效期间,该搜查令将允许有关Garda成员在他或她认为必要的其他gardaí和/或其他人陪同下进入和搜查有关地点(见下文)。值得注意的是,逮捕证在第一次使用后并没有耗尽。它可以在有效期内对同一场所反复使用。拟议的条例草案并无明文规定,保护住宅的占用人不受根据手令反复进入和搜查的损害。

开云体育电子游艺奥威尔式的权力

也许搜查令条款最令人不安的特点是,它们赋予gardaí根据搜查令行事的强制性权力的性质和范围。特别是,它们使gardaí不仅可以搜索所有文件、人员、地点和建筑物中实际存在的事物,而且还可以搜索存储在任何计算机、移动电话或任何其他存储介质中的所有信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远远超出了被搜查的场所等,包括任何书籍、文件、记录或电脑、手机等,如果场所内的人可以通过场所内的电脑或手机等访问它们。Gardaí进行搜查时,可能会要求任何在处所内的人提供方便,包括提供密码、加密密钥等。

同样,在搜查中扣押的权力延伸到扣押任何电脑(移动电话等)的权力,以及制作和保留任何文件(包括任何电子存储的信息)的副本的权力,只要Garda成员根据搜查令行事,有理由认为是与罪行有关的证据。考虑到与电子存储信息的联系,这具有异常广泛的影响范围。几乎不可避免地,它将有助于挖掘大量的信息,使gardaí窥探个人的私人、社会、专业、政治等方面的活动,而这些活动与正在调查的罪行无关。

以任何标准衡量,这些规定都是奥威尔式的。开云体育电子游艺如果发出了搜查令,gardaí可以有效地利用搜查令获取个人的所有个人、机密和专业信息,并通过该个人获取其家庭成员、同事、工作场所或他或她从被搜查的地方(可能是他或她的家)可以联系到的任何机构或协会的信息。

在没有怀疑的情况下搜查人员

在这方面应当铭记,有关的个人不必是嫌疑犯。只要他或她在现场(可以多次搜查)就足够了。还必须记住,他或她可能是记者、反对派议员、人权律师或活动家等,他们可能拥有或拥有(或有机会获得)敏感信息,政府(和/或警察)为了自己的党派利益而热衷于获取或压制这些信息。在一个国家,国家警察部队也是主要的国家安全部门,这些并不是夸张或幻想的考虑。在一个以尊重法治和人权为基础的民主国家,肯定不存在这种性质和程度的警察权力。

人权

逮捕证条款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没有明确保护那些可能受到行使权力影响的人的人权。如上所述,被搜查财产的主人,或仅仅因为出现在有关处所而被搜查的人,不必怀疑有任何犯罪活动。然而,他们被视为gardaí处置的犯罪嫌疑人,甚至没有享受通常适用于受Garda权力管辖的嫌疑人的大多数保护。例如,值得注意的是,对在须进入、搜查和扣押的房地内搜查在场人员的权力范围没有明确的限制。由此看来,它可以扩展到脱衣搜身,甚至可以扩展到自己家里的儿童甚至婴儿。

一项旨在赋予根据手令进行搜查的处所占用人权利的条文,不过是提供有关进行搜查的资料及其在搜查期间的义务。在搜查开始时,占领者甚至没有立即获得搜查令副本的权利。如果在七天内没有得到副本,他或她有责任向地区法院法官申请。在开始搜查时,占用者必须出示搜查令的副本,但这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仔细检查搜查令(特别是如果搜查令是电子形式的)。

享有特权的材料

建议条例草案中有条文旨在保障在根据手令进行搜查时检查或检取“享有特权”的资料。不幸的是,该法案在这方面没有包括“特权”的定义。毫无疑问,它涵盖了法律专业特权范围内的材料。不太确定的是,它是否延伸到记者的消息来源、个人的医疗记录或其他个人信息在保密预期下保存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为特权材料提供的保护都是复杂的,并不能确保gardaí进行搜索时不会访问和查看无论如何定义的特权材料。

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建议的条例草案有明确的条文,处理根据手令可合法查获的资料,却包含在不能合法查获的资料中(例如。享有特权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条例草案对gardaí有利,允许他们在不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将他们在处所内分开。该法案没有说明以后应如何管理或分离这些材料,以确保加尔达无法获得他们本不应获得的材料。其言下之意是,这一规定将在实践中使特权材料的名义上受到保护。

业务守则

该法案明确规定,Garda专员应在部长批准的情况下发布有关进行这些搜查的业务守则。它也有上述一般情况和实务守则中关于“截停及搜查”的条文所指出的弱点。令人真正关切的是,立法机构实际上是在把制定Garda权力范围的责任交给Garda专员,以深入侵入可能不一定涉嫌刑事犯罪的个人的私人生活和个人。这方面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守则》规定,“当[在房地内]搜查的对象是儿童或易受伤害的人时,适用的特殊保障措施”。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方面被归入《加尔达法典》,而不是直接由法律处理。

同样,拟议的条例草案也没有规定,必须按比例行使严厉的权力,并尊重个人的隐私和尊严以及住宅的不可侵犯性。这些只是专员在草拟守则时应考虑的事项(连同其他事项)。即使明文列入《治罪法》,它们也不具有法定条款的地位。违约不会引发刑事或民事责任。也不影响由此获得的证据的可采性。

其他大国

显然,这些规定并非旨在将保护人权纳入入境、搜查和扣押的核心。它们也不仅仅是对现有权力的编纂。它们旨在取代一些现有的权力,但以一种大幅扩大和深化这些权力的方式。此外,它们没有触及一些现有的权力,最明显的是《违反国家罪行法》中的严厉规定。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它们还辅之以大量的即决进入权、搜查权和扣押权(以及相关权力)。这些在我关于刑事诉讼程序(2016)。

逮捕

当前的权力

爱尔兰法律目前赋予gardaí广泛的即决逮捕权(以及对其他人的权力)。这些是普通法(主要限于因实际或预期的破坏治安而逮捕)和法定条款的结合。后者包括对任何“可逮捕的罪行”即决逮捕的一般权力,而“可逮捕的罪行”的广义定义是经定罪可处以至少五年监禁或更严厉刑罚的罪行。

许多较轻的罪行也可诉诸即决逮捕权。然而,这些反映了法律条文的拼凑,每一项条文的出台(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处理特定罪行或相关罪行的需要。对于大多数较轻的罪行,逮捕权是不必要的,因为它是不成比例的,或者因为罪犯通常可以被发现和管理,而不必通过Garda拘留和处理。

戏剧性的扩展

草案中有关逮捕的条文最显著的特点,是大大扩大了加尔达即决权力的范围。Garda的每一名成员都将被授予对任何罪行的即决逮捕权,无论该罪行是多么轻微或微不足道。只有在某一成员有理由怀疑有人犯了罪行时才可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该成员将能够逮捕任何他或她有理由怀疑犯有罪行的人。同样,一名成员将能够逮捕任何他或她有理由怀疑犯罪的人。

最终结果是,所有gardaí将对任何罪行拥有广泛的逮捕权力,无论罪行有多轻微,或是否实际犯下了罪行,或被逮捕的人是否确实犯下了罪行。以任何标准衡量,这都是对自由权利的过度侵犯。它甚至超过了《危害国家罪》立法中严厉的逮捕权的范围。它对gardaí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鉴于这种权力的可用性门槛非常低,它将有效地使gardaí能够对任何不服从其命令的人使用立即和立即剥夺自由的威胁。

对个人基本权利的有限让步是,该权力只能用于非严重罪行,而Garda成员有合理理由相信它是有限目的清单之一所必需的。这些措施包括:防止伤害、防止另一罪行的发生,或妨碍某一成员履行其职责(例如。未能提供非虚假或误导的姓名、地址或出生日期)。这仍然给一个成员留下了巨大的空间来证明逮捕或威胁逮捕是正当的。此外,这些目的根本不适用于一种严重罪行,这种罪行的定义十分宽泛,涵盖了大量在更广泛的犯罪范围内可能不被视为严重的犯罪情况。

严重的犯罪

一般公众的看法可能是,在这方面,严重罪行是指对个人、财产、社区或国家造成严重伤害的罪行。因此,例如,它将包括杀人、性犯罪、对人造成重大身体伤害的犯罪、人口贩运、造成重大物质损失或财产损害的犯罪、腐败、贩毒、枪支犯罪、妨碍司法公正等等。

然而,条例草案将适用范围扩大至任何罪行,而法庭可判处已定罪的人入狱五年或以上或较重的刑罚(以及条例草案附表所列的罪行)。重要的不是该罪行在个别案件中是否确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损失或损害,而是如果法院有意这样做,是否可以判处至少五年的监禁。

因此,许多在更广泛的犯罪方案中通常可能不被视为严重的罪行,就该法案及其规定的Garda权力而言,将符合严重的标准。例如,从超市偷一罐啤酒就可以被认定为严重犯罪。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一点,因为这意味着该法案赋予加尔达的广泛和侵入性权力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它们并不局限于每个人都立即认识到如此严重的罪行,以至于有理由给予gardaí深入侵犯个人权利的简易和广泛的调查权力。

破坏和平权力

《条例草案》亦保留现行普通法的逮捕破坏治安的权力。这使Garda成员能够逮捕该成员有合理理由相信已犯下、正在犯下或即将犯下破坏和平罪行的人。这是一种非常广泛且有争议的权力。在英国,它曾被用来镇压和平的公众抗议。这充分说明了拟议的法案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做法是肤浅的,因为没有明文规定确保它不能以这种方式使用。事实上,即使是对非严重罪行作出的对人权的微弱让步,也没有扩大到对和平权力的破坏。

其他规定

建议的条例草案包括以下方面的条文:在逮捕(或拦截和搜查)时通常应提供的资料;对被逮捕的人或在某些情况下被询问时给予的警告;进入及搜查处所(包括住所)以实施逮捕;搜查及扣押被捕人士(可包括脱衣搜查);二次;逮捕囚犯或儿童被拘留者,以调查非因其被监禁或拘留的罪行。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都反映了现行法律。如果有人离开,他们总是很容易被加尔达调查。

业务守则

拟议的条例草案规定,Garda专员发布业务守则,为gardaí行使这些逮捕(及相关)权力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在一般情况下,以及在有关截停及搜查和进入、搜查及扣押的守则方面,该条例亦有上述同样的弱点。值得注意的是,《逮捕法》明确要求处理以下事项:对被捕人员进行搜查的范围和程度,以及在逮捕对象是儿童或弱势群体时应适用的保障措施。鉴于逮捕对个人自由、隐私和尊严的巨大影响,人们主要关注的是,这些重要问题将通过自私自利的Garda行为守则而不是法律来处理。

其他大国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中的逮捕权并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的编纂。它们将取代大量现有的逮捕权,同时也将使这些权力的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重大扩大。此外,它们不会取代现有的所有权力。几个关键的权力将会保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违反国家罪行法》赋予的严厉的逮捕权。该法案不仅保留了这些权力,而且没有试图通过适当的人权保护来约束它们。

在加尔达监狱拘留

第6部分

拟议法案的第6部分涉及被逮捕者在加尔达拘留期间的拘留和待遇问题。它构成了该法案的最大部分,在这里不可能对它的每个方面(甚至大部分方面)进行评论。

加尔达拘留设施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打破了人们熟悉的加尔达站与拘留被捕嫌疑犯之间的传统联系。将被逮捕的嫌疑人带到加尔达警察局的既定义务,改为将其带到加尔达“拘留设施”的义务。这暗示了Garda审讯设施的建造和使用与公众通常每天都能进入的Garda站分开和不同。有趣的是,政府对该法案的解释性说明指出,其意图是“允许未来可能使用其他类型的托管设施。”这带来了一个潜在的不祥前景。

托管官

还值得注意的是,加尔达拘留设施中的拘留官员可以是加尔达成员(目前如此),也可以是平民。拘留官在保护加尔达拘留中嫌疑人的福利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其他事项外,他或她(至少在名义上)对该人继续被拘留的必要性进行独立审查。然而,并没有绝对禁止羁押人员参与逮捕有关人士(或调查有关罪行)。

身体的搜索

被逮捕的人在被带到Garda拘留设施时可以被搜查,即使他或她在被捕时可能已经被搜查了。同样,这可以扩展到脱衣搜索。很容易看出,这种重复和侵入性的搜查是如何被用来羞辱和恐吓被捕者的,从而使他或她在接受询问和从他或她的身体和体内提取样本时变得软弱。

拘留时间

拘留规定最令人不安的特点之一是,这些规定将以何种方式和何种程度扩大加尔达的权力,使被拘留者在其拘留期间被拘留较长时间。最初,《1984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最长拘留时间为12小时(如果使用8小时的夜间休息时间则更长)。2006年延长至24小时(如果使用夜间休息时间,则延长)。根据条例草案,这些拘留期将继续适用于因严重罪行而被捕的人士,而这些罪行如上文所述,涉及范围非常广泛。

该法案还规定,Garda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至24小时。这可以用于调查一份特别严重的罪行清单中的任何一项,或者某人因涉嫌犯下两项或两项以上不是由同一组事实引起的严重罪行而被逮捕。一个人如何能因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罪行同时被捕,这一点根本不清楚。尽管如此,其结果是对对国家不构成重大威胁的非常广泛的犯罪情况,将加尔达批准的拘留期限延长一倍。这导致刑事程序发生根本变化,在没有任何明显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更倾向于警察权力和权宜之计,而不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七天留校

在伯明翰酒吧爆炸事件发生后,英国《1974年防止恐怖主义法》(Prevention of Terrorism Act 1974)在这些岛屿引入了警方拘留7天的可能性,作为一项临时措施。这是1996年在爱尔兰引入的,作为一项特殊措施,以处理人们认为因涉嫌贩毒而被捕的人以吸食毒品为贩毒手段的情况。7天的拘留期是为了让毒品有足够的时间通过他或她的身体。

就像在刑事司法中经常发生的那样,为临时、紧急或特殊目的而引入的严厉权力习惯于被接受并被采纳为常态。2007年,爱尔兰将七天的权力扩大到一些特别严重的罪行,据说是为了应对有组织犯罪的威胁。然而,现在该法案将其扩展到这类罪行的扩展清单。严格的七天权力正一步步走向正常化。

停止留校时间

还必须指出的是,实际拘留时间可能大大超过48小时(或7天)。拟议的法案修订了加尔达拘留人员过夜休息时间的规定。如果Garda允许被拘留者过夜休息,则拘留时钟将在该休息期间停止运行。其结果是,此人将不得不被拘留的时间比原本可能的情况要长。同样,被拘留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或在他或她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接受询问期间),或在等待他或她的律师到达期间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允许的最长拘留时间。

延期申请

如果在7天的期限内延长超过48小时,Garda必须向地区或巡回法院的法官申请。也可就任何该等申请听取有关人士的意见。但是,在处理申请期间,滞留时钟停止运行。这一程序的一个更令人发指的方面是,可以在有关人员及其法律代表不在场的情况下提出和接受证明延长期限的Garda证据。这可能会使人们的表达权成为一场闹剧。它还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秘密听证会增加了一系列不断扩大的规定。

即使在这些听证会上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提供证据,他或她也很难有效地提出质疑。没有事先通知证据的规定。此外,加尔达的证据可以由对所涉事项没有第一手知识的加尔达成员二手提供。这将使当事人很难在任何有意义的意义上交叉检查证据。

释放和回拨

拘留条款的另一个阴险的方面是,在因“有关罪行”被拘留期间的任何时候,Garda都可以释放被逮捕的人,以便在稍后的日期将其重新拘留以继续审问。这项权力于2011年首次用于“相关罪行”,其中包括广泛的有组织犯罪类型的罪行和“白领”罪行等。其结果是,一个人被关押在一种不确定状态中长达四个月,在此期间,他或她可被要求在加尔达方便的情况下,在剩余的拘留期间接受加尔达的拘留。“警察国家”的后果显而易见。

访谈的电子记录

该法案规定在加尔达监护下进行电子采访录音。但是,这些规定很少,根本不清楚目前的详细规定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将继续适用。后者是围绕着一种过时的记录模式,因为自1997年推出以来,技术已经取得了进步。据推测,该法案将促进采用最新的技术,但法案中缺少重要的细节。很明显,该法案的重点是服务于加尔达和检察机关的需要。对被采访人的需要或兴趣几乎没有让步。对于在加尔达拘留下被拘留的人,必须保留的拘留记录的内容似乎也会产生连锁反应。

权利

拟议的法案重申了被加达拘留者的一些标准权利和保护。这些权利包括获得关于他或他的权利的信息的权利,接触律师和与第三方联系的权利等,以及在审问期间有律师在场的权利。虽然所有这些都是受欢迎的,但令人失望的是,鉴于该法案将加尔达的权力扩大到对个人的范围,它们没有进一步发展。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保护很少是绝对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Garda认为某人的律师的存在会造成不适当的干扰或会妨碍有关罪行的任何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则Garda有广泛的权力不允许律师进行询问。后者是完全开放的,可以为加尔达提供方便,以自私自利的方式使用。此外,这些条款的措辞表明,Garda将个人自己的律师排除在面谈之外,可以将他们选择的律师强加给个人。

业务守则

与拟议法案中的其他主要加尔达权力一样,规定加尔达专员发布业务守则,就行使这些拘留权力向gardaí提供实际指导。然而,为了保护受影响的人的需要和权利,该法中本应包含的许多内容又一次被贬为仅仅是指导。这里的主要例子包括在加尔达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待遇;有关聘请律师的程序;以及将记录在保管记录中的信息,包括记录和存储信息的方法,以及记录可以保留、披露和销毁的情况(及其程序)。

其他规定

这些关于拘留的条款可能比拟议法案的任何其他部分更使法律复杂化和模糊。虽然一些现有的拘留规定将被该法案取代,但许多权力和程序将保留;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的罪行。其结果是使有关加尔达拘留中心的法律变得不连贯。这只会以牺牲透明度、正当程序和人权为代价,使Garda和检察官的利益受益。

结论

1976年,我作为法学院一年级学生的第一篇论文是关于警察权力的。经过反思,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一篇相对较短的文章中,它是多么容易令人满意地涵盖和批评所有主要的警察权力。当然,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当时这些岛屿上的警察权力是不混乱的,足以调查和侦查犯罪和维持公共秩序,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防止恐怖主义权力外)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侵犯只是必要的。事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我的《刑事诉讼》第二版(2016年出版)花了600多页(约40万字)来讨论警察权力,即使这样也没有涵盖整个主题。如果这本书进入第三版,如果提议的法案以目前的形式制定,警察权力章节将会再次大幅增加。

至少在过去40年里,警察权力在深度、细节和复杂性方面不断扩张的速度、方式和程度令人不安。面对合法的警察利益和行动,很难发现拥有有意义权利的自治个人的生存。同样,面对对行政警察权力的大规模动摇,也很难发现以尊重法治、人权和民主价值为基础的国家的生存。

这些发展的一个令人震惊的特点是,它们没有受到公众对警察权力令人震惊和广泛滥用的定期爆发的关注的阻碍。相反,他们似乎是被他们所推动的。扩大警察权力与改善起诉或预防犯罪之间没有可信的联系,这似乎也无关紧要。它们的扩张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利己目的。

拟议中的Garda权力法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一模式。它将扩大、复杂化和模糊警察权力,以牺牲法治、人权和自由为代价。从表面上看,它是匆忙起草的,目的是为警察和政治权宜之计服务。它不会在预防或侦查犯罪方面带来任何好处,但它将为看似无情的迈向警察国家的进程做出另一项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