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趣的先例

正如你所预料的,在特别收藏中有各种意想不到的和有趣的材料。你可能没有想到的是,我们通常没有时间或机会像我们想的那样深入研究它们的细节。这篇文章是关于其中一个有趣的项目的故事,以及我是如何最终探索它的!

项目的书脊,阅读“先例选择”这本书本身是相当低调的:在一个普通的,半皮革装订,镀金边缘和标题,上面写着“先例选择”。里面更有趣,有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手写的手稿列表,目录和索引。到目前为止,你可能会认为这是档案,我必须承认我在法律史上没有太多的专业知识,而这本书是如此关注:“先例”,在这种情况下,指的是法律意义。然而,另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在书的前几页,在他们各自的国王下面,列出了一些中世纪政治的关键人物,包括休·德斯彭塞、爱丽丝·佩瑞斯和索尔兹伯里伯爵托马斯·莫纳卡特。

书盘为卷虽然我知道这个东西很有趣,但直到我们开始对它进行分类,我们才真正开始深入研究它。当我和蕾切尔坐在一起,看着那不寻常的书板(嘉德骑士,很可能是苏格兰伯爵)所显示的出处时,我对所有中世纪事物的热情压倒了我。考虑到瑞秋在古典文学方面的背景,我们认为最好让我看一看,看看这本书到底是什么!

起初,我对亨利六世统治下的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这个名字很感兴趣。如果你不知道,亨利六世被证明是一个相当无能的国王,并且变得过于依赖各种喜欢的人。德拉波尔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幸运者,他成功地促成了亨利一世与安茹的玛格丽特的婚姻,但在百年战争中被英国人征服后,最终将缅因和安茹地区割让给了法国。这使得萨福克在下议院非常不受欢迎(无论是在议会还是在更广泛的国家)判例的选择,他要求公开展示“谣言中针对他的臭名昭著的指控”,这样他就可以为自己辩护。随之而来的是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以及对手之间的争吵:尽管下议院最终弹劾了公爵,但国王拒绝处决他,而是驱逐了他。根据判例的选择1451年,新国会一开幕,下议院就发起了抗议,要求维持“剥夺公权判决”。他们唯一的小障碍是萨福克已经死了。一条简短的注释补充道:

注:在公爵被流放到上书期间,他被谋杀了

事实上,他乘船去了法国,但在途中遭到了“海盗”的袭击(尽管当时许多英国绅士和士兵都参与了与法国的海盗战争),并被斩首。不久之后,他的尸体被冲上了多佛的海滩。

托马斯·德·伯克利案件的细节这个令人遗憾的故事激起了我的兴趣,我一直在花时间仔细研究其他案例的细节。在这些细节上,爱德华三世的情妇爱丽丝·佩瑞斯抱怨说,在爱德华统治末期,理查二世统治初期,她失去了土地和自由。1330年,托马斯·德·伯克利因涉嫌谋杀爱德华二世而接受调查;虽然他本人没有犯罪,但由于当时国王在他的拘留下,他被认为有罪。在不幸的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休·德斯彭塞来到国会要求已故格洛斯特和赫里福德伯爵的土地,根据他妻子的权利。争论的焦点是,伯爵去世时,他的妻子是否怀孕了,如果没有,孩子是私生子,那么迪斯彭瑟就会获益,这在后来的维多利亚法庭上可能会成为头条新闻。其他案件详细描述了勒索、叛国罪以及因“邻居的仇恨”而被弹劾的赦免,比如休·法斯特夫(Hugh Fastolf)。1376年,下议院要求国王不得赦免任何在国会被弹劾的人,不祥地指出"任何曾在枢密院任职的人"这位国王就是爱德华三世,被许多人认为是中世纪最伟大的君主。他的回答总结了国王,司法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

国王会按照他的意愿行事

后来,在1660年内战和君主制复辟之后,下议院成员再次思考国王赦免或干预法律事务的权力。当时,国会的权力比三个世纪前强大得多,有人担心,国王可能会休会或关闭国会,从而终止审判,释放被告。这将保护国王的宠臣,与爱德华三世的座右铭“做他认为最好的事”相去甚远,这一想法已不再为早期现代下议院所接受。

案件立案表判例的选择1673年,在查理二世的领导下,一个委员会报告说:

……”即某一届议会或议会会期的业务一直延续到下一届下一个会话属于同一个议会因此,诉讼程序一直保持在上次骚动时的同一状态

这意味着,即使在议会之间,没有人会被释放或被允许享受在审判期间被移除的资产;它剥夺了国王停止此类诉讼的权力。当然,事情还没有结束。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历届君主的统治期间,新的案件不断出现。1791年,上议院再次讨论这个问题,指出法律不会在议会之间失效,并质疑为什么判决会有任何不同。

根据英国法律,在每一次辩论中,都寻求先例来支持议会之间继续或停止司法程序的理由。摘自议会名册和上议院纪要,这方面的账目判例的选择就是这样一种练习:详细描述了从爱德华一世统治到乔治一世,以及牛津伯爵和摩梯末因叛国罪被弹劾,国会之间持续发生的案件。

用红墨水对判例作批注我们不清楚为什么要把这本书放在一起:它的摘录显然来自学术来源,一些反面页上的红色注释用专家的知识对会议进行了评论。在1690年的索尔兹伯里和彼得伯勒事件中,解说员写道:

在这种情况下,报告在若干情况下是不准确和难以理解的,而且是不真实的

我还没有弄清这个谜团的真相,可能需要比我更精通法律史的人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但我愿意认为这本书是绅士法律训练的一部分,研究先例,评论辩论中使用的过程。长达73页的手写页,这将是一项相当大的工程,重新装订的书页表明这是一件很有价值的物品。虽然内容可能在其他地方被复制,在官方的政府来源中,也许主人珍惜这本书是为了他记住的研究和他细致的研究中的享受。

也许他甚至喜欢把它放在一起,就像我喜欢读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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