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足球的成本

之间的脆弱联系马图萨伦本文作者是维冈竞技现任主席戴夫·惠兰。惠兰对诉讼和要求对职业比赛进行适当管理的呼声并不陌生。他的团队与韦伯斯特的直系祖先[1]马图萨伦;他一直强烈支持谢菲尔德联队对西汉姆联的不满和对特维斯传奇的要求。就在最近的2008年10月,他呼吁英超联赛对西汉姆进行惩罚,如果必要的话,扣分,因为特维斯违反了英超联赛的“第三方所有权”规则。这似乎有点违反直觉,一支有效地将谢菲尔德联队降级的球队(通过在2006/07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在布拉马尔巷击败他们[2])应该如此支持他们的情况;人们可能会问,惠兰的这种支持是否出于某种程度的内疚。不是这样的。惠兰的担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无论那场比赛是维冈输球还是平局,十指关,[3]而不是叶片[4]就会走下坡路,伴随着降级带来的经济后果。作为一名商人,惠兰清楚地意识到经营一家足球俱乐部的财务影响——最近他与桑德兰就史蒂夫·布鲁斯从JJB[6]转会到光明球场[7]的问题进行了精明的讨价还价[5]——如果是另一只脚踢了他的脚,他不会友好地接受降级的代价。


鉴于惠兰的商业头脑和诉诸法律补救机制的意愿,如果维冈在2007年降级,惠兰和维冈很可能会采取谢菲尔德联队的行动。这一假设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因为维冈在他们的比赛结束后被送上了法庭促销活动在2003年[8]。1975年的《体育场地安全法》规定,足球俱乐部要在其体育场举办足球比赛,必须持有有关地方当局颁发的适当“证书”。在维冈的案例中,证书的一个条件是俱乐部有“为了保证以它为代价出席的“如此数量的警察”在警察局长看来足以保证观众的有序行为"[斜体]。[9]尽管警察在成文法和普通法上都有义务“维护女王的和平”,因此有义务为此目的提供警察,但1996年《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了这一点

警察部队的总警务人员可应任何人的要求,在维持该部队的警务区域内的任何处所或任何地方提供特别警务服务,但须按警务当局所决定的收费标准向警务当局支付费用。

这里的关键词是“特别警务服务”(SPS)。尽管警察通常免费提供服务,[10]在s.25州,SPS不是“免费的”。此外,支付的数额由警察局长自行决定。[11]毫无帮助的是,没有定义什么是SPS,而不是“普通”的警务职责。更让人困惑的是,2000年10月,内政部发布了一份通知[12],要求警察部队从俱乐部收回维持足球比赛的全部费用。换句话说,尽管维持治安的费用通常由纳税人承担,但第25条允许警察“收取”他们用于SPS的时间——这意味着“普通警务”不会产生任何费用——而内政部的通告表面上要求收回所有相关足球俱乐部的治安费用和证明也表明维冈将承担这笔费用。立法框架、内政部通告和证书条款之间显然存在不一致之处,必须有所让步。

2003年晋升后,维冈多次与大曼彻斯特警方会面,以确定下一个赛季的警务需求程度。大概是因为升级通常意味着更大的大门,警方认为在比赛中需要比前几个赛季更多的警察在场。此外,警方还提高了对个别警官的收费标准。[13]尽管维冈一直承认,原则上需要一些警力,但他们一直反对警方在人力水平和控告率方面的主张。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维冈和警方未能就所需警力的规模和适当的比例达成一致。然而,在同一时期,尽管维根拒绝支付所有实际提供的服务,但警察局长提供了他的总警司认为合适的人力。最终在第6页th2005年8月,警察局长就SPS起诉维根。[14]法律问题是确定在双方都同意《警察法》第25条没有引起诉讼事由并且警察不知道证书的情况下如何产生支付义务。警察局长只在合同中为他的案件辩护,尽管很明显,这个案件也在赔偿(不正当得利)中进行了辩护。

从前面对事实的粗略概述中,应该可以相当明显地看出,合同中的索赔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合同的本质是协议,这是老生常谈的法律;几乎没有迹象表明,双方在基本条款上达成了任何真正的一致。即便如此,在初审中,警察局长还是赢了。Mann J认为,尽管没有任何“适当的”协议(当事人从未意见相同[15]),维冈可以说是对SPS提出了“默示请求”,因此有义务就这些服务支付合理的金额[16],这要么是合同问题,要么是赔偿问题。上诉法院以多数(Maurice Kay LJ反对)不同意Mann J。

有趣的是,尽管内政部的通知要求警察部门弥补损失所有从俱乐部收取的足球警务费用,警察局长在这里提出的索赔只涉及在体育场内和周围提供的警务,所有这些都是私人土地。在前面的例子中哈里斯对谢菲尔德联队足球俱乐部[17]谢菲尔德联队拒绝支付在他们场地内提供的警务费用,声称这种警务只是警察的“日常职责”。尼尔LJ不同意。在他看来,

如果俱乐部要在布拉莫尔巷举行比赛,警察就必须到球场内参加。他们的存在对于俱乐部履行其对球员、工作人员和观众的责任以及遵守足球当局所规定的规则是必要的……从所有的情况来看,可能只是暗示了对警察服务的要求,而且这是没有热情的。但是,如果警察出席是为了使比赛能够举行,那么,在本案现有的情况下,我认为是暗示了一项请求(判决书第93页)。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认为维冈竞技“不热情地要求”SPS,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警察的出席是“使比赛能够进行”所必需的,因此这个要求应该是隐含的。然而,上诉法院的所有法官都在维冈不同意这个分析。

财政大臣给出了主要的判断,在他看来,哈里斯案件必须结合西约克郡警察局诉雷丁节日有限公司案[18]上诉法院在该案中裁定,如果节日发起人用私人雇用的保安人员对节日本身进行监督,而警察将其存在限制在周围地区(尽管人数众多),那么除了交通管理之外,警察的存在并不构成发起人应负责的SPS。Scott Baker LJ在其判决书第21段中提到第25条说:-

这一节并没有提到合同,但在我看来,通常情况下,发起人和警方之间需要就所提供的内容达成协议——至少在广义上——在支付责任产生之前。

Scott Baker LJ接着说,虽然作为一个原则问题,警察在行使“普通”职责时决定如何部署他们的人力总是一个问题,但当涉及到SPS时,这一原则

在警察提供“特殊警务服务”的情况下,必须谨慎使用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实际请求的服务….根据第25(1)条提出的要求不能与收费的特别服务分开。[19]

换句话说,在“请求”和实际提供的SPS之间必须存在联系,而这种联系是通过参考双方之间讨论的内容来实现的;或者更简单地说:-

依我的判断,尽管第25(1)条没有明文规定,但很难看出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第25(1)条是如何运作的。[20]

依赖于阅读,但没有明确支持合同本身的需要,财政大臣在维冈认为(在这一点上,所有上诉法官都同意),尽管请求必须“符合”实际提供的SPS,

这种匹配不需要精确,因为需要由警察局长来决定所需的警务水平。[21]

在这起案件中,维冈的要求和警方提供的没有“匹配”,因为维冈一直反对适当的人力资源和收费。

正是在分析的这一点上,多数人和少数人真正分道扬镳了[22],因为我们记得,关于收费的规模,第25条完全由警察局长自行决定。此外,如果警察局长认为维冈建议的水平不足以控制人群和/或安全,他完全可以拒绝提供SPS。尽管证书的条款规定,维冈只有在警察当局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才可以在JJB踢足球——这表明维冈实际上没有权力反对警察局长的评估——财政大臣继续暗示

如果俱乐部反对的是警察的水平,不论它是否有权这样做,就不可能推断出它所反对的提供特别警察服务的请求。[23]

简而言之,原则上可以暗示根据第25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但如果它与表明当事各方实际上对哪种安全措施是适当的存在根本分歧的证据相矛盾- -即使一方在这件事上没有真正的发言权- -则不行。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只要一方反对警察建议的维持治安水平,即使实际上提供了这种维持治安,也不能根据第25条要求SPS。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那么请求将是隐含的。由此看来,Scott Baker LJ的观察阅读很难看出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第25条提出的请求如何发挥作用是准确的,大法官在第36段中也表明了他的判断。另一方面,如果警察当局因为维冈拒绝支付随之而来的费用而拒绝提供任何SPS,那么根据他们的证书条款,维冈就不会被允许在JJB举办任何比赛。似乎正是这一因素在一审中动摇了Mann J和Maurice Kay LJ在上诉法院的反对判决。简单地说,维冈之所以能在英超主场踢两个赛季,似乎是因为警方决定提供人力尽管维冈拒绝支付:维冈因此以牺牲大曼彻斯特警方的利益为代价,获得了不公正的财富。

如上所述,警察局长只是在合同中提出了他的要求,尽管Mann J和上诉法院仍然允许他以不正当致富或赔偿为基础,以另一种方式为他的案件辩护。这一论点只是在没有根据第25条提出所有三位法官都同意的请求时才出现的。法官们在不当得利问题上意见不一。所有三人都同意,有关的法律应在高等法院的决定中找到罗诉白马谷案[24]其中Lightman J提出了以下原则:-

赔偿要求有四个基本要素:

(一)被告必须取得利益;

(ii)该利益必须是由索赔人支付费用获得的;

(iii)它必须在法律上是不公正的,也就是说,必须存在一个因素(称为不公正的事实)使其不公正,被告才能保留利益;

(iv)不得有任何抗辩可以消除或减少被告的赔偿责任

尽管在原则上意见一致,但法官对并将其应用于维冈明显不同。尽管大法官作出了多数人的主要判决,但我们可以方便地先考虑莫里斯·凯·LJ的反对判决。

Kay LJ认为维冈竞技以牺牲警察局长的利益为代价获得了不公正的财富。他的分析非常直截了当:维冈竞技从警察服务中受益,因为,简单地说,如果没有警察的存在,他们就违反了安全证书的条款。此外,尽管大法官认为福利必须自由接受才能满足(福利)的第一个标准,但Kay LJ认为“自由接受”在分析的这个阶段并不相关。“免费接受”可能与其他一两个标准有关,但与初审法官认定的“无可争议”的“利益”无关。[25]事实上,足球俱乐部实际上“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警察局长的评估,这一事实本可以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受到质疑,但没有在这里,因此他们“被困住了”。诚然,这一利益是以牺牲警察局长的利益为代价获得的,因为他必须支付他的警官的工资,出于同样的原因(安全证书的条款和没有任何公法挑战),要求俱乐部支付警察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并不是不公平的。最终,

这对俱乐部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但是,既然获得了这种特殊的利益,如果它不为此支付适当的费用,那将是不公平的。[26]

另一方面,财政大臣认为足球俱乐部并没有以牺牲警察局长为代价而不公正地发财。他的推理比Kay LJ的更微妙。根据大法官的说法,也许是对警察局长的法律团队的一种侧面抨击,基于赔偿的论点必须放在证据背景中考虑:警察局长不仅没有在诉状面前请求赔偿,而且

审判中的证据和向Mann J提出的论点的主要焦点是与[第25条]请求有关的问题,而不是这些[赔偿]成分。一个后果是,没有明确发现与所有这些相关的主要事实[27]。

因此,缺乏“将”赔偿的证据使得大法官可以断言,警察局长未能证明额外的警方提供的资金实际上使俱乐部受益。Mann J和Kay LJ认为俱乐部因遵守安全证书的条款而获得利益,而大法官对所述利益的看法较窄。警察局长只是为了额外的警力不全是警察提供的,所以,对财政大臣来说,问题是提供额外的工作人员是否是赋予俱乐部的一种福利。根据大法官和女法官史密斯的说法,警察局长并没有提出证据证明额外的工作人员事实上给俱乐部带来了额外的好处用财政大臣的话来说:

这不是不言而喻的额外的在2003/04及2004/05两季调配的人手对俱乐部有额外的好处。有没有证据指向那个问题.也许,在前几季中享有的较低级别警务就足够了。推测是无用的。[28]

Smith LJ对此表示赞同:

没有证据表明警察局长曾经说过,他打算部署更多的警察是必要的,因为再少也不足以确保观众的有序行为……似乎是这样他错误地认为俱乐部(含蓄地)要求增加人数,并可能被要求支付费用。[29]

从这里可以看出,史密斯法官也含蓄地批评了警察局长的法律团队在福利问题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她不合理地得出结论,警察局长实际上在适当的警务水平上犯了一个错误。得出这个推论似乎没有任何证据基础,但她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支持她的论点,即在任何情况下,在第三个标准下都不可能存在“不公正因素”.因此,在回应“好处”实际上是俱乐部可以按照安全证书举办足球比赛的说法时,史密斯女士继续说道:

Mann J还认为,俱乐部获得了利益,因为它能够满足其安全证书的要求,从而进行比赛。我可以理解这对俱乐部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正如我上面所解释的那样,警察局长对所要求的特别警务人员的级别有误解的话,我就看不出,从正义的角度来说,俱乐部为什么应该为这些额外的警官买单。

不像大法官单独对待罗的四个标准,史密斯大法官有意识地将第一个和第三个合并,而凯·LJ倾向于将“自由接受”作为标准二和/或四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财政大臣也认为,即使俱乐部从额外的人力中获得了利益(他不接受),那么这种利益也不是“自由接受”的,因为俱乐部面临着“霍布森的选择”。

俱乐部不能拒绝这些服务,除非它也拒绝它确实需要和要求的服务。这样做意味着俱乐部根本不能在球场进行主场比赛。在我看来,有争议的服务显然不能自由接受,因为在实践中,俱乐部无法单独拒绝它们。[30]

这一观点可以与Kay LJ形成对比,Kay LJ认为这里实际上有一个选择:如果维冈不同意总警司的决定,他们可以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当时有一个选择:通过公法寻求赔偿。大法官在他的判决中没有处理这一点,他满足于重申霍布森的选择点来支持他的结论,即在第三条分支下不可能有不公正的因素要么。史密斯女法官在判决书的这一部分中补充了一些内容,暗示警方在此案中提供额外人力是有原因的(除了不公正的因素之外):

如果警察希望部署比要求更多的人数,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样做有一个完全合理的解释。他们可以在行使普通法权力时这样做。[31]

这个解释是一个可爱的解释,但与足球场是私人土地的事实不符!也就是说,SPS和“普通”警察之间的分界线显然也在财政大臣的脑海中,因为他觉得

允许在第25条规定之外的情况下提出赔偿要求可能被认为是对该边界的非法改变[32]。

也许正是这种想法解释了为什么大法官对不当得利索赔的分析与他对第25条下索赔的合同基础的分析密切相关:正如不可能有“隐含请求”,因为俱乐部不同意警察局长的评估,所以也不可能有“自由接受的利益”,因为俱乐部从未处于自由接受该利益的位置。因此,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俱乐部无需为大曼彻斯特警察局局长提供的额外警务负责,惠兰为自己节省了大约30万英镑。

由上述也可以看出,另一个与马图萨伦观察到契约法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仍然存在。而马图萨伦重申契约必须遵守的主张,所以维冈重申合同义务只有在自由承担的情况下才具有约束力的原则。该案件还表明,对大型组织之间的争端采用补偿性解决办法,司法方面仍存在不安。当然,这个案例没有承认的是,JJB两年“额外警务”的最终成本,加上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费用,现在完全落在了纳税人的肩上。另一方面,值得欣慰的是,法律制度似乎不接受可以通过内政部通告的方式强加义务的观念。


[1]这起案件发生在安迪·韦伯斯特以象征性的转会费从米德洛锡安之心转会到维冈竞技之后。Cas 2007/ a /1298、1299和1300;维冈竞技vs米德洛锡安之心,米德洛锡安之心vs韦伯斯特&维冈竞技韦伯斯特诉米德洛锡安之心。

[2]谢菲尔德联队主场。

[3]维冈竞技FC的昵称。

[4]谢菲尔德联队的昵称。

[5]桑德兰同意向维冈支付近300万英镑的赔偿金。《卫报》3理查德·道金斯2009年6月。

[6]维冈竞技FC主场。

[7]桑德兰足球俱乐部主场。

[8]大曼彻斯特警察局局长诉维冈亚足联竞技有限公司案[2008]中国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同前.段落。

[10]很明显,这些费用实际上是由地方和国家税收支付的。

[11]”按该当局所定的尺度"

[12]在上诉法院的判决中,这被称为2003年的通函,但似乎相关的通函是34/2000。

[13]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似乎这些费用每年都随着工资的增长而增加。

[14]两年来总共528,749.97英镑的34张发票的未付余额为293,085.07英镑

[15]“意见一致”。

[16]奇怪的是,在第25条非常清楚地将有关费率完全交给警察局长酌情决定的情况下,法官竟然使用这一表述。

[17] [1988] qb 77

[18] [2006] [qh

[19]同前。第49和55段。

[20]同前。段50。

[21]12月注意八世。段32。

[22]虽然对于第一个问题,即是否根据《警察法》第25条提出了请求,并没有明确这样做。

[23]12月注八第35段。

[24][2003]李晓明。418 R。

[25]12月注八第66段

[26]同前70款

[27]同前段45

[28]同前段46

[29]同前段57

[30]同前段47

[31]同前段58

[32]同前段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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