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袭击

我从一个关于国际边界的网络讨论列表中收到了这封有趣的电子邮件,我认为这些问题和我个人的回答应该与国际法爱好者分享。

“5月30日,以色列突击队袭击了6艘载有数百名亲巴勒斯坦活动人士的船只,这些人正在向被封锁的加沙地带执行援助任务,在部队登船时遭遇意外抵抗,造成至少10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以色列海军突击队命令这些船只在距离加沙海岸80英里的地方停下,然后在国际水域对它们进行了突袭。“我认为国际水域是指领海以外的海域。我想知道

1.以色列突击队是否有权在其领海外登上船只?

2.这是否意味着沿海国可以出于安全原因(除了非法捕鱼、石油污染等)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任何船只采取单边行动?

3.是否有可能将这些事件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

4.国际社会对此事件有何回应?

谢谢


亲爱的朋友,
对于你那些发人深省的问题,我不得不大胆地提出以下立场。

1.以色列突击队是否有权在其领海以外登上船只?

国际法和以色列国并没有愉快地共处。也许我的意思是以色列不遵守国际法(至少目前是这样)。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一直在明确这一点。因此,以色列突击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与国际法无关。他们在世界各地发动袭击,完全不顾国际法,只充分尊重以色列的国家利益。不管是迪拜的酒店房间,还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海洋的民用船只。他们袭击了恩德培机场,埃及港口,实际上没有任何地方是禁区。我相信其他人还能举出其他惊人的例子。如果我可以很有想象力的话,我会说,如果这是绝对必要的,而且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他们可能会袭击白宫。我希望我在这方面的悲观情绪能够消除。 But I must add many ‘respectable’ states do share this attribute as well. As we speak there is a Panaman president languishing in US prison. He was picked up as a sitting president in a spectacular commando attack for drug trafficking among other accusations. He was tried by his accusers and unsurprisingly convicted. Life has continued as usual. That is the state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relations in our times. French navy obliterated the Rainbow Warrior in 1985 for opposing French rights to test nuclear weapons thousands of miles away from France but very close to other peoples.

2.这是否意味着沿海国可以出于安全原因(除了非法捕鱼、石油污染等)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任何船只采取单边行动?

理想情况下,各国应将此类行动保留到与发生在其毗连区(即12海里领海以外的海域)内的行为有关的最适当的情况下。毗连区是指该领土以外的12海里,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以行使必要的管制,以:(a)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侵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法律和条例;(b)惩罚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和条例的行为。毗连区从测量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得延伸超过24海里。根据这一规定不能证明上述行动是正当的,但是,当然我们必须认真听取以色列的理由,也许是根据习惯国际法对自卫权的详尽解释。

(3)是否可能将事件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审理?

我个人的看法是,除非邻国或对面国家声称其领土完整受到侵犯,否则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主张是没有希望的。国际法院是一个很棒的法院(它实际上坐落在一个叫和平宫的地方——美丽的花园),并被证明在国际关系中非常有用,但其《规约》不允许它受理个人、团体、非政府组织或任何其他在其有争议管辖权下的组织的索赔(见第34条第(1)款“只有国家才能成为法院案件的当事人。””)。因此,任何国家,甚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都有可能选择代表受影响的国民对以色列提起诉讼。这是有可能的,但也许不太可能。以色列确实有很多朋友和相当大的影响力。
但也有可能要求本院发表咨询意见(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本院得依《联合国宪章》授权或依照《联合国宪章》授权之任何机关之请求,就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一项意见的价值有限,不能用于下令赔偿/赔偿/禁令(以防止进一步的事件),除此之外,以色列似乎对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没有任何特别的好感。在该案中提出一项此类意见(“在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上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咨询意见)后,法院的态度是,法院应保留其意见。隔离墙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着,没有受到国际法院裁决的小事件的影响。

4.国际社会如何应对这些事件?

现在,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个需要严肃回答的问题,比我在这封简短的信中所能给出的要多得多。问题只是问我们能做些什么来结束中东危机。整个图书馆都塞满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书。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的参议员和总统们都做出过决定。事实上,现代恐怖主义和反恐战争的整个框架都与这个问题有关。归根结底,这取决于以色列领导人和人民、巴勒斯坦领导人和人民、美国/英国/欧洲领导人和人民的政治意愿和道德勇气。问题可能很大,但还没有超出我们的集体想象。我想人们可以建议,无论国际社会为结束奴隶制和过去的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和哲学所作的任何努力都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事物的性质,这个问题现在关系到大家,必须由大家来决定。也许应该让联合国大会而不是少数几个选定的大国参与进来,以制定一个符合所有人利益的答案。 One thing I must say is that I have absolutely no doubt that this problem will be resolved within my lifetime. Its the last of the big ones and it will go the way of the rest by being resolved peacefully.

genga Oduntan博士
国际商法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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