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对斯雷布雷尼察三人死亡事件负责——评论

荷兰上诉法院认为,荷兰政府应对斯雷布雷尼察三人的死亡负责——见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14026218

对肯特法学院法学讲师Francesco Messineo的决定的评论:开云体育app客服

荷兰上诉法院关于荷兰国家对1995年斯雷布雷尼察种族灭绝期间荷兰维持和平人员的行为负有责任的决定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值得欢迎的决定。它肯定了向联合国行动派遣部队的国家在其部队违反国际人权法或战争法时不能躲在联合国背后的原则。正如国际律师们长期以来所说的那样,让一个国家的士兵戴上蓝盔并不会自动免除一个国家的国际责任:只要一个国家保持对其军队的控制,它仍然要对他们的所有行动负责,并酌情与联合国并行。对于国家和联合国来说,没有容易的漏洞——人权必须在任何时候得到每个人的尊重。

虽然这不是国内法院第一次得出这样的结论(1969年英国上议院在日产案中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但荷兰高级法官今天重申了这一规则,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最近在一系列案件中破坏了这一重要原则(2007年贝拉米案,2008年斯蒂芬斯案,2009年布拉戈耶维奇案)。希望欧洲法院能倾听并改变其在这一点上被误导的判例。

代弗朗西斯科·梅西内奥发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