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性别婚姻之争

Nicola Barker 2月6日星期三撰写的文章

罗杰·盖尔爵士昨天在议会发表的题为《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演讲很容易被忽视。http://www.itv.com/news/meridian/update/2013-02-05/south-thanet-mp-is-fierce-critic-of-gay-marriage/),因为他是一个如此恐同的人,他宁愿完全废除婚姻的法律制度,也不允许同性婚姻。在将同性婚姻的想法描述为“爱丽丝梦游仙境——几乎是奥威尔式的”之后,他接着说:开云体育电子游艺

“……如果政府认真对待这项措施,他们应该撤回该法案,废除《2004年民事伴侣法》,废除民事婚姻,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的民事结合法案,无论他们的性取向或关系如何。”这意味着兄弟和兄弟,姐妹和姐妹,兄弟和姐妹也包括在内。这将是一条前进的道路。这不是。”

然而,他无意中提出了一个观点,代表了一些没有参与同性婚姻主流辩论的男女同性恋群体成员的观点。争论主要在保守派之间展开: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因为他们是保守派,而那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因为他们是保守派。那些反对同性婚姻的非保守派人士几乎没有干预,因为婚姻是保守的。然而,这种争论在男女同性恋群体中已经存在了几十年。早在1971年,同性恋解放阵线(Gay Liberation Front)的宣言就把婚姻定位为父权家庭的中心,是压迫同性恋者的根源。婚姻仍然是另类家庭和“传统”家庭中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同性家庭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了同性恋社区中更加有趣和激进的家庭形式:友谊网络创造了家庭选择,并在必要时解决了法庭结构之外的家庭破裂(这是现任政府热衷于通过撤回对所有家庭法律问题的法律援助来鼓励的,除了少数家庭法问题)。

罗杰·盖尔爵士赞同废除民事婚姻可能比承认同性婚姻更好的观点,这对那些实际上是“激进同性恋者”的人来说并不新鲜,正如罗杰爵士去年在他的网站上错误地描述同性恋婚姻倡导者(http://www.rogergale.com/content_manager/page.php?ID=103551&dbc=5d891f7e77bd7e9af103b108f88afc7f)。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保守党右翼居然有人支持一项由包括我在内的几位女权主义学术家庭律师提出的建议。我们提议废除婚姻法律制度(“民事婚姻”)的理由与罗杰·盖尔爵士的理由截然不同,尽管对所有人开放的“民事结合”,包括兄弟姐妹,是一个有趣的提议,它缺乏想象力。这听起来太像他的一些保守党同僚附加在《民事伴侣法案》上的各种破坏性修正案的重演,这些修正案在2004年法案通过之前被删除了。这一系列破坏性的修正案将允许兄弟姐妹和其他关系过于密切而不能结婚的人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建立民事伴侣关系。这是行不通的,原因有很多,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或与所爱的人成为民事伴侣的兄弟姐妹来说,这需要一个类似离婚的程序;而且只限于两个兄弟姐妹。一个有三个或更多兄弟姐妹的家庭呢?哪个兄弟姐妹会被排除在民事伴侣关系的税收减免之外?

相反,我建议罗杰•盖尔爵士(Sir Roger Gale)支持加拿大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sion of Canada) 2001年采取的方法。他们建议通过对每个人的法律权利/责任提出以下四个问题来理顺婚姻的法律权利和责任。套用他们的除了夫妇报告:

1.法律的目的是否仍然合法?如果没有,就应该废除或从根本上修改。

2.如果法律追求的是一个合理的目标,那么关系是否与目标相关?如果没有,那么应该修改法律,以个人为基础分配权利和责任。

3.假设关系是相关的,法律是否允许个人决定他们的哪些亲密的个人关系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4.如果关系确实重要,而对相关关系的自我定义不是一个可行的政策选择,那么政府是否有更好的方式将关系纳入其中?

从保守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意味着国家不会“认可”同性婚姻,事实上,婚姻将不再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存在,而是像罗杰·盖尔爵士所希望的那样,留给各种宗教团体去庆祝。从女权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有严重问题的婚姻法律制度应该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合理的方式来分配各种法律权利和责任,这种方式基于法律试图实现的目标,更好地针对那些需要它们的个人或关系。

加拿大议会没有采纳这些建议,但也许罗杰·盖尔爵士会有兴趣在英国进一步探讨这些建议。这将是一个不太可能的联盟,但似乎我与保守党议员的共同点可能比人们想象的要多。
尼古拉·巴克博士是肯特法学院的高级讲师,著有开云体育app客服《不是结婚的那种:女权主义者对同性婚姻的批判(帕尔格雷夫,2012)。

提高平等

转载自达维娜·库珀为牛津人权中心

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看,平等规范是什么样子的?在这篇文章中,库珀博士以公共裸体主义为例,挑战了这些规范的现有观念。

平等的形象2011年,布莱恩·科尔丁因在安大略省一家餐厅不穿衣服使用得来速餐厅而被起诉。今年,英国的“裸体漫步者”斯蒂芬·高夫(Stephen Gough)又回到法庭,被控破坏治安;高夫在过去六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因在公共场合(包括在法庭上)裸体而入狱。试图裸体生活显然会招致各种各样的制裁,包括攻击、监禁、骚扰、侮辱和嘲笑。虽然裸体主义者和“纺织品”之间的区别在结构上可能远不如许多其他不平等关系那么明显,但在全球北方出现裸体或穿着整齐并不是一个平等的选择。但是什么是“平等”的选择呢?裸体平等意味着什么?

无论是在海滩还是在树林里散步、裸跑、表演艺术、抗议还是狂欢,公共裸体主义都突显了平等所能承载的一系列意义。从对人类平等尊严的渴望,到平等分配(分开的)空间,再到以消除差异为基础的平等——在这种平等中,裸体或穿衣证明了一种微不足道的区别。但我们也可以“解读”一些实践,比如公共裸体主义,作为对更激进地思考平等的激励——不仅仅是谁或什么被平等了——而是平等规范本身意味着什么。

通常,平等的学术方法侧重于政府方案或社会运动议程,其中明确提倡或实施平等。相比之下,通过一种社会实践来接近平等,比如公共裸体主义,在这种社会实践中,平等可能不会被要求,甚至不会被表达出来,这需要大量的解释工作。但它也开启了思考平等的新途径。因为利用意想不到的地点强调了一些经常被遗忘的关键:平等——作为一组关于如何生活和治理政治的组织规范——处于强烈的位置。在自由主义模型中,平等作为一种分配框架发挥作用,是在与应用平等的世界相距甚远的地方制定出来的。相比之下,将平等视为社会的羁绊,凸显了其机械的、海绵般的特征;平等是如何“吸收”其他规范的。公共裸体主义通常表达的是一种平等,充满了关于障碍、传染和性厌恶的规则和期望——而有组织的裸体主义者,无论他们觉得自己多么平等,他们都会穿着做饭和跳舞的衣服,把视线保持在别人的脸上,并且在坐下之前总是放下一些东西。但平等不仅吸收了其他规范,还赋予了它们。平等不仅仅意味着简单的平等。 Being recognised as unequal, for instance, depends on being already found deserving; and equality – perhaps because it’s normative – suggests an orderly quality, a sense of propriety and of what’s proper.

认识到平等与其他规范的纠缠对其理想化提出了挑战。它还强调了平等可以改变的方式。通常,变化意味着发展与平等的主体、实践和范围有关的新主张。例如,裸体平等可能需要对城市进行重新设计(很难想象在许多当前的城市中,裸体是一个平等的选择)——重新设计以庇护、感觉和质感为导向,也可以造福他人(例如,儿童和无家可归的成年人)。但是,如果消除不平等意味着(或者,就像在城市的例子中一样,涉及)消除差别——从裸体主义者/纺织品的差别,到性别、性、阶级或种族的差别——挑战它们的存在(或者至少是它们所承担的权力),这是否意味着一种平等的愿景,在这种愿景中,传统的分离、平等和平衡假设已经被取代?今天,在全球北方,我们把平等的差异并排描绘出来(一排玩具士兵;段(饼状图)。从意想不到的实践和场所接近平等,就会问这些“部分”应该发生什么。平等作为一种规范的机器能吸收任性、感觉、转变和触摸吗?应该吗? And what would equality’s promotion look like if it did?

代达维娜·库珀教授发布
达维娜·库珀的资料

宪法变革与“未成熟原则”

政改形象转载自塞巴斯蒂安·佩恩在英国宪法法律小组博客

在最近的白厅闹剧中,副首相尼古拉斯·克莱格紧急召回了一份分发给媒体的演讲稿,以便对其进行修改,删除引起轰动的词语。有问题的摘录如下:“经济的持续困境给了偏执者一个打击我们的棍棒,因为他们要求我们‘推迟’平等议程,以处理‘人们真正关心的事情’。”好像追求更大的平等和修复经济不可能同时发生似的。”(见《卫报》(2012年9月12日)这里的平等问题是立法允许同性婚姻。最令人不快的词是把反对这项法律的人形容为“偏执狂”。闹剧的第一幕,第三场,副总理的发言人说:“这不是副总理说的话。这是他永远不会说的。”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是否偏执狂取决于他们反对的理由。这一事件引起我兴趣的是他的观察:“似乎追求更大的平等和修复经济不可能同时发生。”克莱格将这一反对意见视为错误的二分法,这一点是正确的。毕竟,不同的政府部长负责经济和法律改革。对经济的管理并不主要依赖立法活动,这就要求垄断立法时间表。对改革的反对主要集中在提案的实质内容上,而对改革的反对主要集中在时间上,这两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我自己支持成文宪法的经验是,后一种反对意见比基于内容的反对意见更为常见。在与一位著名的宪法律师讨论时,她对这种改革的评论是,“它不会发生,就是这样。”在一场面向国际观众的小组讨论中,我对英国成文宪法的主张得到了一位著名宪法律师的回应,他说:“我没有看到宪法的时刻。”

今年夏天读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自传有趣的时间(Abacus, 2003)当我读到下面这段关于剑桥大学的文章时,我觉得很有趣,他第一次接触剑桥大学是在20世纪30年代,当时他还是一名本科生,后来成为一名教师。开云体育主頁(欢迎您)

剑桥的过去,就像英国公共生活中盛装打扮的过去一样,当然不是时间的顺序顺序,而是现存遗迹的同步混乱。七个世纪的辉煌和延续本应激励我们,让我们确信自己的优越性,并警告我们不要受到考虑不周的变革的诱惑……这是剑桥大学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主要贡献,正如古典主义者f.m.康福德在他的小品中所描述的那样Microcosmographica Academica(1908)是“未成熟时间原则”。无论有人提出什么建议,实施的时机都还不成熟。它通过“进入楔”的原理得到了有力的加强。(第103页)

反思宪法变革的动态是很有趣的,尤其是在英国,变革往往被拖了几个世纪。我们似乎已经将蜗牛般的改革步伐合理化和制度化,称之为“进化”。

两个引人注目的未能实现宪法改革的案例分别与上议院和战争权力有关。在这两种情况下,近年来两党一致认为,改革是必要的。上议院改革未能找到一种可接受的改革模式,而那些根本不想改变的人却可以利用这种模式。我认为,这种失败是由于提出了一些将改变上议院成员组成和基础的建议,但未能解决这种改变所带来的更广泛的系统性后果。需要更多的工作而不是更少的工作。随着战争权力的改革,自2004年以来,已经有三份实质性的特别委员会报告,去年5月,政治和宪法改革委员会发表了一份简短但仍然重要的特别委员会报告。自2011年5月报告还有另外两份非常简短的报告th和12th2010- 2012年会议报告),该委员会敦促政府采取行动。尽管外交大臣在21日做出了承诺2011年3月,英国下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将未来就军事行动征求议会意见的必要性写入法律”,但政府这样做的决心似乎已经烟消云散。的12th报告,虽然欢迎在订正的《内阁手册》中提及与议会协商的公约,但对政治和宪政改革部长来信的总体内容,特别是以下段落表示失望,

“由于政府已承诺遵守《公约》,因此没有紧急的理由,因此我认为不适宜为这个问题的进展制定一个固定的时间表。我理解这不能满足委员会的关切。”

英国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宪法变革,所以问题仍然是,为什么激进的变革有时会发生,而在其他情况下,则是点点滴滴地进行,或者根本没有。如果社会上没有严格的法律来决定什么将是宪法改革的前兆,那么可能会有某些因素导致它。革命就是其中一个因素,但可以说是革命的本质宪法改革将因果关系的问题推后一步,而不是回答这个问题。在英国等相对稳定的社会,修宪似乎是长期存在的要求或不满的结果,这些要求或不满已成为一个连贯的计划,并与实施这些计划的政治机会相吻合。1945年的工党政府就是一个例子,1997年的工党政府是另一个例子,尽管该计划的连贯性受到了批评。贝尔法斯特协议是冲突后通过调解实现改变的另一个有趣的例子,这是通过有关各方承认僵局而实现的解决方案。当前联合政府改革雄心的问题在于有三个团体参与其中,即保守党的左翼和右翼以及自由民主党。对于什么是可取的,他们之间并没有达成一致,而且作为一个比最初看起来更脆弱的联盟,没有政治权威来强制实施宪法改革,这显然是政府计划的一部分。前进,中央舞台,“未成熟的时刻”伴随着“进入楔形”。

代表塞巴斯蒂安·佩恩,肯特法学院法学讲师开云体育app客服

引渡朱利安·阿桑奇

外交部声称,根据《外交和领事处所法》,它可以取消厄瓜多尔大使馆的外交地位,以便逮捕朱利安·阿桑奇并将他引渡到瑞典,这与国际法院对德黑兰人质案(1980年)的判决不一致。

虽然法院指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使团的房舍不得以任何不符合使团合法职能的方式使用,但它强调,“外交法规则构成一个独立的制度,一方面规定了接受国关于给予外交使团的便利、特权和豁免的义务,另一方面,预见到特派团成员可能滥用这些权利,并具体说明接受国可以使用的对付任何这种滥用的手段”。在宣布“外交使团房舍不可侵犯的原则是这一长期制度的基础之一”之后,法院指出,接受国最终可自行决定与派遣国断绝外交关系,并要求立即关闭冒犯的使团。但它强调,即使在武装冲突或外交关系破裂的情况下,特派团房地的不可侵犯性也必须得到尊重。它最后重申,“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先决条件莫过于外交使节和大使馆的不可侵犯”。

厄瓜多尔和联合王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强制解决争端的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这规定,因《公约》的解释或适用而引起的争端属于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范围,并可经争端任何一方的申请提交国际法院。这样做将符合两国和法治的利益。特别是应当询问国际法院,在目前情况下撤销对大使馆外交地位的接受是否- -如该法所要求的那样- -是国际法所允许的。

本文代表文章作者,国际法教授尼克·格里夫发布

荷兰政府对斯雷布雷尼察三人死亡事件负责——评论

荷兰上诉法院认为,荷兰政府应对斯雷布雷尼察三人的死亡负责——见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14026218

对肯特法学院法学讲师Francesco Messineo的决定的评论:开云体育app客服

荷兰上诉法院关于荷兰国家对1995年斯雷布雷尼察种族灭绝期间荷兰维持和平人员的行为负有责任的决定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值得欢迎的决定。它肯定了向联合国行动派遣部队的国家在其部队违反国际人权法或战争法时不能躲在联合国背后的原则。正如国际律师们长期以来所说的那样,让一个国家的士兵戴上蓝盔并不会自动免除一个国家的国际责任:只要一个国家保持对其军队的控制,它仍然要对他们的所有行动负责,并酌情与联合国并行。对于国家和联合国来说,没有容易的漏洞——人权必须在任何时候得到每个人的尊重。

虽然这不是国内法院第一次得出这样的结论(1969年英国上议院在日产案中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但荷兰高级法官今天重申了这一规则,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最近在一系列案件中破坏了这一重要原则(2007年贝拉米案,2008年斯蒂芬斯案,2009年布拉戈耶维奇案)。希望欧洲法院能倾听并改变其在这一点上被误导的判例。

代弗朗西斯科·梅西内奥发表。

巴基斯坦洪灾和救援工作

凯特·贝德福德(KLS高级讲师)对巴基斯坦洪灾和救灾工作的评论:

如果有人有兴趣了解和支持一些从事这方面工作的组织,我想分享一些我最近从朋友那里收到的链接:

为进步的巴基斯坦采取行动(http://progpak.wordpress.com/)有信德省一个地方组织的详细资料

伊拉克发展组织正在做一些紧急救援工作——他们的网站上没有(但这里是他们的一般工作:http://www.hirrak.org/),但我有细节可以传递(包括捐赠细节),所以给我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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