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审理了Ruiz Zambrano的案子

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对合并案件的裁决达米恩·哈里森和AB诉内政部大臣[2012]EWCA文明1736, 2012年12月21日,为适用欧盟法院确立的原则提供了指导案例C-34/09鲁伊斯摩尔诺

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的事实与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的事实不同鲁伊斯摩尔诺.在鲁伊斯摩尔诺在这起案件中,比利时儿童的两名哥伦比亚籍父母对拒绝他们继续在比利时居住的行政决定提出了挑战。他们离开比利时实际上意味着,他们的比利时子女也将被迫离开欧盟。

在上诉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中,内政部大臣下令驱逐一名欧盟国民的非欧盟国民家庭成员,因为他犯下了严重的刑事罪行,并且非法居住在英国。每个案件的上诉人都是英国国籍孩子的非欧盟父亲。孩子的母亲是英国国籍(或英国双重国籍)。对父亲被驱逐出境提出质疑的理由是,这将干扰孩子的家庭生活,并且,用CJEU的话说,这将“具有剥夺[公民]真正享有与她作为欧盟公民身份有关的实质权利的效果……”欧盟公民(孩子)的继续居住将受到非欧盟国民驱逐出境或生活质量下降的不利影响,但在每种情况下,都可以接受孩子和伴侣可以留在英国。主要照顾者,即孩子的母亲,拥有继续的居住权,尽管主要照顾者在经济上可能非常困难,无法继续供养欧盟公民儿童。

上诉法院认为鲁伊斯摩尔诺这一原则只适用于欧盟公民实际上将被迫离开欧盟的情况,而不仅仅适用于欧盟公民的生活质量将下降的情况。在这方面,伊莱亚斯大法官在[67]-[68]中指出:

“居住权是指在欧盟领土内居住的权利。它不是一种享有任何特定质量或生活或任何特定生活标准的权利。因此,如果居住作为一个实质问题仍然是可能的,行使居留权不存在任何障碍,尽管生活质量有所下降。…[T]他CJEU已确认在[例C-256/11]Dereci(第67-68段),家庭生活权受到不利影响的事实,或非欧盟国民的存在是出于经济原因的可取之处,本身不会构成能够触发退欧的因素摩尔诺原则”。

上诉法院因此认为鲁伊斯摩尔诺acte克莱尔并表示不会将这一问题提交审判团进行预审。”

Uddalak Datta报道,您的欧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