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权利诊所和ECAS安全发布欧盟宪章选择退出文件

在欧盟权利诊所的帮助下,ECAS从欧盟委员会获得了有关退出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文件。诊所和ECAS希望这些文件的公布将有助于人们了解2007年《里斯本条约》谈判时有关《基本权利宪章》的谈判。

ECAS在2007年10月,即《里斯本条约》签署之前,首次要求提供有关英国退出欧盟的文件。该请求是根据欧盟第1049/2001号条例提出的,该条例允许公众要求欧盟机构公布文件。在最初遭到欧盟委员会的拒绝后,ECAS将此事提交给了欧洲司法特派员。在检查了这些文件后,申诉专员于2011年7月建议“委员会应考虑让人查阅有关文件,或提供不这样做的正当理由”。由于这一建议没有得到采纳,监察员于2012年12月17日发布了一项最终决定,裁定委员会犯有“严重的行政失当行为”,并且“委员会的立场严重侵犯了《宪章》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查阅文件的基本权利”。继2012年12月ECAS提出的新请求(不仅包括英国,还包括波兰和捷克共和国)之后,委员会于2013年1月31日公布了有争议的文件。

ECAS和欧盟权利诊所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不仅是透明度的胜利,也是欧洲司法特派员道德权威的胜利。此外,欧盟委员会可能是在表明其对透明度的新承诺,因为它已经超出了要求的范围,扩大了对更近期文件和一个特殊数据库的访问。

公布的文件表明,理事会主席最初建议删除《宪章》中关于其对成员国的约束力的任何提及,以解决英国的担忧,因为考虑到“选择退出基本权利是很难说服的”。这一建议也得到了安理会法律事务处的支持,它认为这不会产生实际效果,《宪章》将继续适用于会员国。委员会不同意这一解释,并反对这一建议,理由是它将造成法律上的混乱,并使《宪章》因不明确提及其适用于会员国而“被两条腿中的一条截断”。因此,委员会认为选择退出比修改《宪章》更好。

文件显示,选择退出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理事会主席严肃地建议从《基本权利宪章》中删除对会员国的提法。这表明,我们不能相信政府会独自就我们的基本权利进行谈判。看来,在它们之间达成协议的必要性比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权利更为重要。这些文件的公布确实是一个积极的发展,因为这将使各国政府难以在国内谈论欧盟民主,然后在布鲁塞尔秘密谈判。提高透明度是受欢迎的,也是及时的。欧洲公民行动服务部主任托尼·维纳布尔斯说。

“欧盟权利诊所很高兴为这项重要的努力做出贡献。我们的学生们起草了信件,审阅了公开的文件,并整理了背景说明,解释了这些文件的内容,并强调了它们的重要性。欧盟权利诊所的法律主管安东尼·瓦尔克解释道。

ECAS和欧盟权利诊所现在将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文件公开,以提高公民对其欧盟权利的认识,并进一步为2013年的欧洲公民年做出贡献,欧洲公民年致力于欧盟公民权利这些文件可于欧洲公民之家网站(www.citizenshouse.eu).欧盟权利诊所制作了一份背景说明,解释了其中所包含的内容: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安东尼·瓦尔克,欧盟权利诊所法律主管,+32 (0)2 641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