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档案:2015年9月

p字,第二部分:称一篇期刊为剽窃是否正确?

在过去的几周里,在我们的博客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话题是女人的杂志取自其他来源的材料,而不是原始材料。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是由我们对注释的工作的一个新阶段引起的指数.最近,我开始在几个在线数据库中交叉核对杂志上的14000多篇文章,这在数字研究时代是一项手工工作,我注意到有相当多的文章出现时没有署名,实际上已经出现了在其他地方第一。有很多可能的原因导致该杂志不总是承认这一点:编辑们有时会被读者撰稿人愚弄(正如我在我的最后的),他们觉得自己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有权在不承认的情况下转载,或者他们认为承认转载可能会损害他们提供新颖性的声誉。在18世纪,印刷非原创材料而不注明出处是一种普遍的做法,我们博客的几位读者也友好地联系我们,告诉我们他们自己的想法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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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猴子从未出现在LM中。

一个反复出现的非常重要的问题,通常需要向那些没有日复一日地生活在期刊历史这个迷人/令人恼火的世界里的人解释一下:如何称呼这种无处不在的现象?上星期,珍妮很有说服力地争辩道反对使用“p字”在18世纪的杂志上未经承认的再版被称为“抄袭”,即使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其用于今天出版物中出现的此类项目。她指出了那个时期众所周知的模糊版权法,以及18世纪知识产权伦理观念与我们自己之间同样相关的差异。我们很兴奋也很感激David Mazella教授,他在这方面做了重要的工作女人的杂志之前,我接受了珍妮的邀请,写了一封响应

Mazella教授在书中详细阐述了模棱两可的作者身份问题,并补充说(在其他相关建议中),这种模棱两可的一个突出原因是期刊在18世纪没有明确受到版权立法的保护。正如他所指出的,版权在当时是受《安妮法令》(1710年)管制的。这项关键性的立法结束了文具公司的垄断,第一次规定版权不是永久的,而是在一个固定的时期内持有。从此,版权也成了主题Statute_of_anne对于其他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利益,也是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利益,通过创造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领域”,这样那些没有版权的文本就可以自由传播。[1]尽管出版商不断引用过时的立法来主张他们最初发行的作品的非法绝对财产,但法官通常不会这样做,而《规约》对书籍的作用相对较好。然而,Mazella教授继Slauter之后,[2]《规约》中缺乏关于期刊出版物的具体规定,出版商部门不愿意纠正这一点,因为该行业已经依赖于操纵这种不明确的法律描述。例如,这使得报纸的数量激增,因为被视为“新闻”的文本片段可以通过稍微改变的措辞迅速传播到不同的标题中,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找出它们来自哪个出版物。Mazella教授认为,[女人的杂志虽然短篇小说、道德散文、传记等都是正式的、一般的例子,但[…]都是以报纸的“文本单位”为模型来处理的,作为一种容易获取的、可转换的信息,可以根据需要提取或重新加工。使用“剽窃”这个词会产生误导,因为我们倾向于用这个词来表示,18世纪的定义也被斯劳特引用,“秘密盗窃有名称的财产”。

我完全同意p字的含义具有误导性。此外,对剽窃的指控需要对被指控的剽窃者的意图进行评估,当你与你知之甚少或根本不了解的作者打交道时,这显然是非常不稳定的。虽然我在过去的博客中曾经提到过某些项目是“剽窃”,但我保留了这个结论,只是针对那些在我看来明显是“暗中”挪用他人劳动的情况。例如,当一个读者贡献者,没有承认,厚颜无耻地采用了整首诗的文本,除了所有参考的人物和地方适合原诗人,交换这些珍贵的联系她/他自己。我之所以把它限定在这个意义上,是因为我同意Jennie和Mazella教授的观点,他们最近的帖子让我相信我应该完全放弃这个词。然而,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还是想(简要地)谈谈上面提到的两个观点,这两个观点在讨论十八世纪所谓的不存在固定作者身份的概念时经常被引用:(1)法律上的论点,即在那个时期没有针对杂志版权的具体立法;(2)道德上的论点,即人们不像我们今天那样考虑智力作品的所有权。两者都是正确的;然而,在我看来,它们确实需要一些细微的差别。

当然,《安妮法令》并没有明确提到书籍以外的出版物。正因为如此,正如Mazella教授清楚地解释的那样,期刊之间的内容再版总是安全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关于期刊盗用书籍内容的法律实践,在许多情况下,这很简单地源于对图书贸易的更直接的规定。这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因为杂志上的大量再版不是取自其他期刊,而是取自书籍。18世纪的版权归结为一般规则,即尽管文本受版权保护,但除版权所有者外,任何人都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这包括期刊的序列化。然而,部分再版,例如从期刊上摘取书籍,不在此范围内。即使是删节有时也被裁定为新作品,因此不构成侵犯版权,当编辑/作者的努力产生的文本对匆忙的读者来说具有简洁的附加价值时,尽管在这里,有问题的是,需要衡量意图和动机。这也是杂志为自己的杂项特性辩护的方式:出版物的持续繁荣使得读者无法跟上印刷的所有内容,因此杂志提供了适合他们需求的摘要。

罗南·迪兹利(Ronan Deazley)在他宝贵的英国版权史中,引用了两个针对先驱杂志出版商爱德华·凯夫(Edward Cave)的案例君子杂志(1731 - 1922)。[3]这或许能更简单地解释为什么杂志上的节选比报纸上的新闻更普遍。在奥斯汀诉凯夫案(1739)原告是出版商奥斯汀,他拥有这本道德论著的版权过分义的本质、愚蠢、罪恶和危险约瑟夫·特拉普(1739)。被告凯夫摘录了这部作品,现在被指控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凯夫为自己辩护说,他一直在摘录书籍,这通常受到出版商和作者的欢迎。他还直接提到《安妮规约》,说他只是打算重新出版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且过于严格地适用有关版权的条例将不利于知识的传播,而知识的传播本来是《规约》的主要目标。尽管如此,原告还是获得了禁止进一步出版的禁令,只有在凯夫能够令人满意地证明他从来没有打算完整地重新出版这部作品时,禁令才会被解除。凯夫没能说服法官,因此被禁止继续这一系列的摘录。第二种情况,科根诉凯夫案(1743),是相似的。的君子杂志节选自伊莉莎·海伍德《一个不幸的年轻贵族回忆录(1743),版权所有者托马斯·科根获得禁令,但在凯夫证明自己清白后,禁令被解除。Deazley怀疑凯夫再次提到了《规约》。

这两个项目都可以出现在女人的杂志,其中也不乏道德论文和小说的节选。很少有编辑通知在没有署名的情况下(可能是由特约撰稿人提供的)对这种再版表示担忧,但当编辑发现读者投稿者将未署名的文章发送到杂志上发表时,他们确实会感到紧张。下面是1776年的一个例子:

图1

LM VII(1776年3月):正面第116页。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伯明翰中央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曾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这种道德姿态是虚伪的表现,但经过进一步考虑,我认为这是一种遏制风险的策略。虽然他们对内容的重新利用并没有真正的疑虑,但编辑可能想要阻止读者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提交非原创内容,因为他们对这些内容没有控制权。大家都建议要谨慎,因为转载可能会让你上法庭,让你浪费时间、金钱和名誉,因为每一本竞争对手的杂志都会兴高采烈地报道针对你的法庭诉讼。是否确认重新发布的条目的来源必须被视为由编辑发出的呼叫,而不是读者。如果没有反对未被承认的再版的义务论论点,这可能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再考虑一下下面的通知,它出现在该杂志发表了格雷戈里医生的行为手册摘录之后父亲给女儿的遗产(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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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十五期(1784年8月):第36页。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伯明翰中央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玛丽·特纳”很有可能是一位读者投稿者,她提交了有问题的文章,但没有注明原始来源。尽管这只是一页左右的摘录,而且从法律上讲,该杂志应该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但似乎有些人担心仅仅是内容盗版的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剽窃,但它实际上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与作者的道德有关。毕竟,即使在今天,你也可以抄袭公共领域的文本,而不必担心任何法律后果,因为你没有侵犯任何版权。这让我想到了关于十八世纪模棱两可的作者身份的第二个假设,即关于出版伦理的争论。有无数的出版商和作者对他们的劳动成果被挪用表示不满,但我认为,读者不会关心正确的归属这一说法也很容易被夸大。上述编辑们试图否认女人的杂志尽管无可否认存在未经承认的再版,但该杂志的工作人员对盗用材料进行的修饰编辑表明,提供(主要)原创内容并可靠地承认非原创内容的声誉被认为是一种宝贵的资产。一定有一部分读者,足够大惊小怪,关心这件事。

正如斯劳特所指出的,“抄袭”这个词,在我们今天使用的意义上,早在18世纪3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4]虽然我还没有时间详尽地检查所有可能的相关搜索词,但我确实发现,在文章中至少有18个“抄袭”这个词女人的杂志1770年到1800年间,还有三个“剽窃者”。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读者和撰稿人之间关于提交文章的独创性的讨论中(通常是激烈的)。为了公正地处理这场辩论的微妙之处,我们将在以后的文章中回到读者对p字的态度,但再举一个来自编辑通知的例子可能足以证明,转载肯定存在超越合法性的道德层面。

图片3

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伯明翰中央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尽管如此,正如我所发现的那样,该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曾多次将《华尔街日报》的文章改头换面君子杂志以前,没有承认。这一切都很复杂!

科恩拉德·克莱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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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Mark Rose,《公共领域与版权的出现》;《论出版自由》“文具公司”。特权与财产:版权史述评,罗南·迪兹利、马丁·克雷奇默和莱昂内尔·本特利主编,剑桥:开放图书出版社,2010年。<http://books.openedition.org/obp/1066>[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9月23日]

[2]威尔·斯劳特,《正当盗版:理解18世纪英国新闻业缺乏版权》,书的历史, 16.1(2013), 34-61。

[3]罗南Deazley,复制权的起源,牛津:Hart, 2004。79 - 80页

[4]Slauter 2013,第48页

p字:或者,称一篇期刊为剽窃是正确的吗?

做这件事最棒的一点是女人的杂志项目是作为团队的一部分工作。我以前曾在会议和研讨会系列上与同事合作,并从与朋友一起编辑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但这是我第一次可以诚实地说我进行了合作研究。这并不是人文学科研究中最常见的模式,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这种方法,甚至可能从这种方法中获益。

说实话,虽然我们的项目已经进行了将近一年了,但我无法想象没有它我还能继续我的工作珍妮Koenraad也就是我的学术良知,它每周都在质疑我的结论,推动我以不同的方式思考,让我保持热情和诚实。我们在一起工作的方式与杂志撰稿人之间的工作方式没有什么不同:合作,对话。我们说的任何话都可以被其他人拾起并带走(或随意丢弃)。我们在对话中的贡献得到的鼓励或挑战越多,我们的贡献就越好。

但就像杂志的撰稿人一样,我们并不总能达成共识。这些分歧通常不是很深刻,但它们总是很重要,因为它们往往触及我们认为研究中最重要的东西,以及为什么它可能(或可能不)重要。这几个闪点中最近的一个就是我现在所说的“p字”:抄袭。我觉得这个词不容易和18世纪的期刊联系起来,尽管女人的杂志它自己并不反对使用它。那么,我对p字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我抵制在我们的索引中使用它?

事实是,相当数量的贡献女人的杂志最初是在别处发表的。期刊没有向读者隐瞒这一事实。通常,这样的节选会在文章标题下面加上原作者的名字和文章的完整标题,或者全文转载。的确,这本杂志在它的整个历史中都很清楚,它将作为“整个礼貌文学圈”的作品的杂集,在编辑或编辑看来,它“值得读者‘关注’”,同时也为我们不断从我们那些聪明而自由的记者那里收到的大量原创和有趣的交流提供了一个论坛。, LM二十三[1972年1月]:iv)。

而更多的是在细长的身体上的学术研究女人的杂志,包括我自己的,更喜欢这些“原创和有趣的交流”,而不是它杂乱的内容。我认为,这是有充分理由的。这是一个诱人的前景,正如本博客已经多次展示的那样,找到以前被广泛阅读的文本是令人满意的现实,这些文本的作者大多是不知名的,比如c.d.海恩斯(后来的戈兰)约翰和伊丽莎白·莱格凯瑟琳·不来梅·耶姆斯和伊丽莎白·耶姆斯约翰•韦伯重新校准了我们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家景观的看法,我仍然认为这种看法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

也就是说,我们忽视了杂糅的内容,后果自负。除了简单地填满杂志的许多页面外,这些材料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让我们了解该杂志在塑造或回应文学品味和女性教育观念的波动时,优先事项的变化。它还提供了关于出版作品如何被读者传播和接受的线索。我知道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一些选段维护妇女权利(1792)在1792年6月登上杂志似乎只是证实了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例如,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作品在出版后立即成为公众意识的一部分;这就是女人的杂志出版商乔治·罗宾逊对雅各宾派的事业表示同情。

LM十三世(1792年6月):285。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伯明翰中央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LM十三世(1792年6月):285。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伯明翰中央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但只有阅读这些节选,你才会知道沃斯通克拉夫特作品的哪些方面——她对虚假谦虚和过度敏感的谴责——被认为是最值得杂志读者关注的。此外,只有与这些内容接触,才会显示出这些材料是如何被阅读的。考虑到许多读者对沃斯通克拉夫特作品的接触可能只来自于通俗报刊上的摘录,将这些摘录作为摘录来研究是建立对她作品早期接受历史的认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读者对沃斯通克拉夫特作品的理解仅仅局限于这些摘录,那么他又如何为妇女权利辩护读吗?它似乎最重要的是什么?

从这些摘录的出版中产生的问题值得用一整系列的博客文章或自己的书籍章节来解决。相反,我想在这里简要地关注一下杂志发表的另一种摘录:未被承认的摘录。

就像科恩拉德一样最近解释目前,他正在与一项艰巨的任务作斗争,即找出报纸上那些看似原创(因为不被认为是非原创)的文章女人的杂志事实上,是专门为它写的。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为杂志的素材找到了一些来源(有些出乎意料!)有些材料下面没有签名;其中一些以笔名出现,因此看起来可能是我们(好吧,我)如此兴奋的读者贡献者之一的作品。这两件事都不是事实。

但这些都是剽窃吗?简短的回答是:我不这么认为。

在18世纪和浪漫主义时期,剽窃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难以确定或证明的术语。就像Tilar Mazzeo写的书一样《浪漫主义》中的剽窃与财产(2007)阐明,在那个时期(10),抄袭并不是一种具有“直接法律后果”的刑事犯罪,而且通常被认为更多的是美学问题,而不是道德或法律问题。在她的书中,Mazzeo区分了“有罪的”和“美学的”剽窃。有过错的剽窃是不被承认的,但也是有意识的——这一定义与我们现代对文学欺诈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更重要的是,有过错的剽窃作品是未经改进的。被他人改进、采用、重做或重新利用的作品,可以说根本就不是抄袭[1]。

如果这一切听起来有点模糊,那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即使是对罗利(查特顿)或奥西的争议的最粗略的学术综述,也会指出这些问题在我们这个时期是如何相互关联的。但再加上杂志,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版权和剽窃的历史为思考未被承认的、被重新利用的期刊内容的地位提供了有趣的背景女人的杂志。然而,最终,他们普遍未能将期刊作为一种体裁来处理,这留下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如何理解18世纪和浪漫主义期刊在版权法方面的作用?他们是像杂志自己经常声称的那样,是特例吗?如果是这样的话,用“抄袭”这个词来形容期刊是否合适呢?

暂时回到Mazzeo的有用的定义,由于几个原因,我真的不能让自己这样做,只有一些我有空间在下面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困难:我们怀疑某件作品在《卫报》上出现之前就已经发表了,因此我们很难确定它的原始版本女人的杂志.当然,在这个数字时代,通过搜索引擎或在线数据库找到以前印刷的杂志内容来源要比以前容易得多。(自我提醒:记住,互联网不应该被误认为是一个完整的档案。)然而,有时从这些来源获得的答案只是部分有用。杂志稿件通常同时或几乎同时出现在多个期刊上。发现一首诗出现在女人的杂志城镇和国家(罗宾逊的另一本出版物)或者绅士杂志(不是罗宾逊出版的)在同一个月发表的文章,没有告诉我们这部作品的原创性,也没有告诉我们作者的意图是什么。

然后,我们需要发挥想象力,找出一些我们怀疑可能不是杂志原创的文章。Koenraad已经已经写过了随着项目的发展,我希望能做得更多,但他在数字搜索文本原件(省略角色名称,因为有时这些名称被更改,或者为关键字寻找同义词)方面表现出的创造力是无止境的。但这也让我思考:如果一篇文章,虽然在论点、结构、主题或叙述方面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名字却改变了,部分内容被删除了,或者关键词被改变了,那么它能被合法地称为剽窃吗?这不是重写的作品吗?至少,虽然这样的改变可能是故意的,但对原作的“改进”似乎使其“作者”免受Mazzeo所定义的剽窃指控的影响。

在谈论这一时期的杂志时,我对p字的另一个保留意见是文化方面的。首先,我们知道,18世纪的小说不断地修改彼此的情节,往往依赖于读者对固定角色类型或传统名称或情节装置的认识,以提高或颠覆读者的期望,从而激发读者的同情、恐惧或恐怖。另一方面,互文引用或典故在整个时期的所有文本体裁中都很常见,显然对引用准确性的差异有很大的容忍度。

然而,期刊是一种特殊的情况。人们阅读十八世纪和浪漫主义杂志时,并不期望看到完全原创的内容。杂志的撰稿人也不总是觉得他们的投稿必须是原创的。一种常见的提交方式女人的杂志是我所说的司空见惯的:读者读了一本书,他们可能记得,也可能不记得,也可能不知道书名,或者是他们在另一本书中找到的,有时是未被承认的出版物,但他们觉得特别值得注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们从中摘录摘录,寄给杂志重新发表。

这种做法至少有两种可能的解读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一个诡计,即专职作家利用这一惯例以一种看起来没有抄袭嫌疑的方式回收已经发表的材料。在其他时候,这些很可能是读者想要与他人分享他们认为特别值得注意的、相关的或有趣的作品的真实例子,在这个过程中,隐含地表明他们自己的读者身份。这些类型的提交是我想在未来的帖子中回归的。然而,在这种背景下,他们说的是,在当代杂志中,被第三方重新包装的内容被广泛接受。

但我想更进一步。一般来说,期刊(尤其是与散文类期刊相对的杂志)的运作方式与其他体裁不同。正如David Mazella最近所解释的那样,如果杂志是一种体裁,那么它就是一种独特的体裁,“根据定义,它消耗了其他较小的体裁或微体裁,并定期呈现暂时分段的内容选择”[2]。当以前出版的作品的节选——一本传记、一篇轶事、一篇关于良好行为的沉思——以节选的形式出现在杂志上时女士的,它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它的重复是否“改进”是一个我们可能并不都同意的判断要求。即便如此,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在杂志体裁中进行了修正,这段摘录的地位与原始格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即使它的措辞在本质上甚至完全相同。的辩护《妇女权利宣言它出现在女人的杂志这本杂志还刊登了詹姆斯·福代斯(James Fordyce)、格里高利博士(Dr. Gregory)和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Rousseau)作品的公认摘录,沃斯通克拉夫特认为这些作品是女性堕落状态的典范,但这并不是沃斯通克拉夫特写的那本作品。读起来不一样。

最近几周,我们三人详细讨论了这些问题以及其他许多问题,因为我们建立了表示重新利用/回收/修复/剽窃材料的术语。这引发了一些激烈的辩论,并与我们在推特上的一些粉丝进行了长时间的对话@ladysmagazineproject和我的个人推特(@jenniebatchelor)。

我们的决定,至少现在,是选择“先前发表”的措辞,从我们自己的术语中摆脱“抄袭”一词的法律和道德含义,这在我们这个时代可能是不合时宜的,特别是当涉及期刊时。这个解决方案可能看起来很懦弱或不明确,但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认为这是在一个重要问题上一种务实的、对历史敏感的立场。我认为,为什么它如此重要,我将在几周后的下一篇博文中回到这个问题。

和往常一样,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珍妮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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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志强,张志强。浪漫主义时期的抄袭与文学属性(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出版社,开云体育主頁(欢迎您)2007)。

[2]我非常感谢Mazella教授分享了他的论文《时间性、微体裁、作者身份和文化》《女士杂志》该报告是在2015年ASECS会议上发表的。

研究兔洞;或者,寻找小鲍勃·肖特

无数次都是我从阅读中抬起头来女人的杂志沮丧地呻吟:“我受不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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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VII(1776年3月):126。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大英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说的是小鲍勃·肖特,杂志连载《女性改革家》的作者,该连载从1776年3月到18世纪80年代中期定期出现。从一开始,鲍勃·肖特就宣称,他将“偶尔批评女性世界的缺点,以期加以改革”(LMVII [March 1776]: 126)。第一个数字看到他最初批评“荒谬的和羽毛的头饰的女士”,同时注意到有“女性服装的许多其他部分[…]同样开放的嘲笑和谴责”,然后转移到风扇作为他的“改革”言论的目标。

是的,你没看错:风扇。不,那时候没别的意思。显然,肖特对女士们的扇子的不满在于坐骑——“当今女士们对她们的扇子所拥有的那些宽松的,我几乎可以说是不体面的坐骑”——坐骑使他相信,“一幅粗俗、不雅和不庄重的画并不像谨慎、美德和贞洁所希望的那样,冒犯了美人的观点”。事实上,这些不雅的扇形底座甚至出现在礼拜场所,在那里他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看起来很专注和虔诚”,直到他看到“裸体的丘比特,以及几乎如此的女人,被描绘成在树下睡觉,而跳舞的牧羊人和吹笛的小鹿则构成了可耻的群体。肖特宣称,这样的画“在观看时往往只会激起激情,促进最松散的思想”(LMVII [March 1776]: 126)。

图片©曼彻斯特艺术画廊。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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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VIII(1777年8月):422。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大英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女性改革家”栏目也普遍发表了类似的观点。例如,在花了几个数字批评女性的穿着之后,他转向女性的谈话。显然,这并没有得到更好的结果,并且被描述为“微不足道,不重要和微不足道!””(LM[1777年8月]:422)。偶尔,他会透露一些私密的细节,比如在他1777年12月的专栏中,他描述了最近失去的一个名叫伊丽莎的孩子,她刚刚开始说话。虽然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些评论是事实,而不是为了说教而编造出来的,但它们在进一步了解这个连环故事背后的人方面并没有特别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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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十八(1784年12月):651。图片©Adam Matthew Digital /大英图书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于是我继续读下去,偶尔对肖特的评论翻白眼,直到最近才进一步研究。肖特一反常态地写了一篇个人专栏,随后就沉默了——杂志没有再发表任何文章——这种令人费解的沉默激起了我的好奇心。1784年12月,肖特抱怨发生在帕特诺斯特街一家书店的一件事(这里是罗宾逊家的生意所在地,当然还有18世纪许多其他印刷和出版公司的所在地)。肖特显然被这件事激怒了,一位女士拿起他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对书店老板说(不知道我是谁),“真遗憾,这本书的作者,也是《女性改革家》的作者,署名鲍勃·肖特,在《女士杂志》上,没有达到他所写的;你不这样认为吗,先生?的确,我常常想在杂志上这样告诉他:过去我曾愉快地阅读过他的作品,但现在不能了现在因为我了解他的性格,又住在他的附近。”如果上面提到的那位女士读到这封信,就让她脸红吧,因为她(在她的理解中)在一个人的背后说了这样的话,我很高兴地说,她不能当着他的面证明这一点。LM[1784年12月]:651)。在此之后,肖特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贡献。

1785年2月,当记者e - l注意到鲍勃·肖特(Bob Short)“在揭露我们的失败时似乎很高兴……”时,提到了他他还说,他最近的评论“与其说是在劝诫改革,不如说是在发表恶毒的评论”。LM十六(1785年2月):94。至少,对于肖特去年12月在书商那里听到的诽谤性言论的抱怨,E-L似乎一点也不同情。尽管他不再在杂志上发表文章,但他似乎联系了编辑,编辑在1785年4月声称,“我们的朋友鲍勃·肖特的愤怒正在平息,我们感到荣幸,我们应该为他的愤怒感到高兴。戏言d的精神从一个如此丰富的想象力的人,这将有助于娱乐或改善一般的性”(LM十六[1785年4月]:170)。尽管我们只能认为这是肖特写给编辑们的一封和解信,但他们希望他能再次为杂志撰稿的希望落空了。

从e·w·皮彻(E. W. Pitcher)的作品开始,我看到他把小鲍勃·肖特认定为乔治·赖特(George Wright),皮彻是18世纪期刊的匿名和化名撰稿人。这是基于赖特的著作乡村基督徒以及其他出现在“鲍勃·肖特”和“乔治·赖特”下面的文字。[1]但在1772年11月3日,他的结婚日期之后城镇与乡村杂志关于那一年,以及14年后他妻子的讣告发表在同一份刊物上,问题仍然多于答案。鉴于“鲍勃·肖特”这个笔名已经被不同的作家(比如罗伯特·威伊、罗伯特·威利、伊丽莎·海伍德)使用了几十年,其中一些人,比如威利,与罗宾逊一家(该杂志的出版商)关系很好,似乎值得证实皮奇的说法,并找到更多关于这位连续(以及连续厌恶女性的)撰稿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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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绅。图片©ECCO。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没有细究细节,就断定皮彻把肖特认作赖特是正确的。除了皮彻辨认出的赖特的文本外,我还辨认出了其他一些文本,比如乡村乡绅(1781年)和一些“逃亡作品”为其他杂志撰稿。皮彻认为赖特使用了其他笔名,这一说法得到了作者本人的证实乡村乡绅他在书中表示,他曾出现在各种签名下,比如一位年轻的慈善家塞隆6月弗洛里奥,明目的功效。”(iii) – all of which are signatures that appear in theLM.我还找到了他的结婚证书,上面写着“哈克尼的怀特小姐”(城市与乡村第四:216)乔治·赖特的婚姻更确切地说,她是霍尔本圣安德鲁教区的伊丽莎白·赖特。

乔治和伊丽莎白的姓氏相同引发了进一步的问题(他们可能是表亲,亲密还是疏远?)还是仅仅是巧合?)这些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肖特自己在一首我找到的很甜蜜的诗中记下了他们相同的姓氏,这首诗是在欧洲杂志和伦敦评论(II[1782]: 16),但这可能是以前在其他地方印刷的。在这首短诗中,赖特鼓励赖特小姐“改变你的生活”状态继续你的名字不只是莱特一个人,但结婚了,还是一样。”欧洲杂志和伦敦评论[1782]: 16)。

正如皮彻所指出的那样,赖特的妻子伊丽莎白被列在了这本书的死亡部分城市及乡村([1786年3月]:211)。我还发现了她的死亡名单新伦敦杂志(8:[1786]: 166),更有趣的是,在《新女士》杂志(i:[1786]: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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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女士》杂志(1786-1795)是《纽约时报》的竞争对手女人的杂志是查尔斯·斯坦霍普牧师编辑的的新夫人的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女人的杂志,出版的地方与罗宾逊的杂志隔了几扇门,其中包括大量来自原始期刊的材料。本杂志刊登的讣告提供的信息比一般的要多得多。上面写着:“1786年3月5日星期日,她在佩克汉姆探望姐姐伊丽莎白·赖特夫人时去世,伊丽莎白·赖特夫人是g·赖特先生的妻子。托特纳姆府邸路约翰街的一位虔诚而隐退的基督徒;一个尽职的妻子,一个温柔的母亲,一个真正的朋友,尤其是对可怜的;她的模范生活和行为[…]”(I: 112)。在我看来,这表明乔治·赖特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认识了新杂志的编辑,或者至少交换了他的忠诚女人的杂志致它的新对手。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鲍勃·肖特和乔治·赖特的名字出现在其他期刊和杂志上,赖特继续出版自己的书籍和杂记。确实,要确定他所有的出版物和他不仅对科学的贡献,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女人的杂志还有其他期刊。最后,我不同意皮彻的观点,他认为赖特和其他许多人一样,是一个“半专业的编译者……乔治·赖特属于一个由黑客、机会主义者和业余爱好者组成的混合体,在娱乐和指导当代读者方面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成功”(皮彻:383)。他漫长的职业生涯和无数的出版物要求我们认为他不仅仅是一个编译者、黑客、业余爱好者或机会主义者。尽管我发现他写的几乎所有东西都令人愤怒,但我似乎很清楚,赖特是一位作家,他的文学生涯激发了他的期刊撰稿人同行们的辩论和对话,这些辩论和对话至今仍很迷人,很有煽动性。

珍妮DiPlac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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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德华·w·皮彻,《乔治·赖特的期刊和杂项出版物》(“小鲍勃·肖特”),书目的笔记74:4(1980): 379-408。

“偷取迷人的感觉”:读者在《女士杂志》上抄袭诗歌

我们的老读者应该已经知道,我们研究项目最重要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了解成千上万为我们的网站做出贡献的读者女人的杂志.只是上星期的事,珍妮解释她是如何根据两位业余作者的文章和关于他们的编辑通知中的提示,成功地辨认出两位业余作者的。她发现这些作家都对这本杂志很投入,而且这本杂志在他们的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在博客上发表这样的发现,我们将继续这样做,因为当我们发现更多关于杂志读者和撰稿人之间关系的信息时,我们总是很兴奋。毕竟,他们从自己的贡献中得到了什么?这不是钱的问题,因为主动提交的作品很可能从来没有支付过费用,尽管一些雄心勃勃的作者可能把这些最初不起眼的出版物作为一种垫脚石在美国,大多数人都把自己的一些思考付梓。匿名和假名或隐式缩写签名的优势强烈表明,后者,更大的类别,一般来说,必须完全满足它的贡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许多读者觉得有必要把实际上是剽窃的作品冒充成自己的作品。

正如我所讨论的之前在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的新闻界,未经承认的挪用对其他期刊的贡献和书籍的摘录是标准的做法。编辑们从竞争对手的出版物中寻找高质量的内容,并雇佣黑客作家来帮助他们的杂志填满从其他来源获取的稿件,并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编辑,使其看起来是原创的。这可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但从商业上讲,这是很有道理的。然而,没有报酬的贡献者没有理由掠夺他人的创造性成果。当然,读者通常会以我们所谓的“中间作者”的身份行动,例如,当他们推荐再版某些项目时,大多是短诗或启发性的摘录,从期刊和书籍中收集,然后通常他们这样做,并附有简短的序言,说明他们不是作者。然而,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有些人会直接提交抄袭的作品。当然,不可能知道这种抄袭是否是故意的,但至少没有迹象表明任何试图给予原作者应有的荣誉。

今天,我们可以求助于很棒的数据库,比如18世纪期刊网上十八世纪藏品谷歌图书为了发现抄袭的文章,但在当时,编辑必须依靠自己对当时印刷文化的广泛了解。带着近乎可爱的虚伪女人的杂志《纽约时报》的月度通信专栏确实指出了这种“小偷小偷”的抄袭行为。

一封署名为Musarum Amicus的记者的愤怒的信值得一些批评:他威胁我们,如果我们不加入他所赋予的东西,他将永远收回他对我们的恩惠,女佣的独白,模仿,来自加图-由一个帕提尼亚女士;他知道,是插在考文特花园杂志今年三月——如果他对我们说的是对女性应有的称呼,我们也许会原谅他的小偷小偷;但是,当罪行由于缺乏微妙而加重时,它就应该受到憎恨。)”(LM[1773年7月]:392)。

根据学术界对文学史的共识,早期的中国女人的杂志与此同时,多愁善感的诗歌也取得了突破,许多读者提交的诗歌确实遵循了杰罗姆·麦克甘(Jerome McGann)所说的“感性诗学”:文学主要被视为一种记录和交流个人“情感”的尝试,即对特定情况的情感反应。[1]有趣的是,许多被读者剽窃的诗歌要么是(据称)个人抒情诗,要么是为了纪念给诗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特定事件而“偶尔的诗句”,但通常唯一的改变是对背景或收件人的绝对细节的改变。以下两个例子是我迄今为止设法追查到的大部分剽窃读者诗歌的代表。

LM - GM比较

1771年1月,一位署名为“菲德里斯”的投稿人提交了一首有58对韵脚的忧郁诗,献给一位缺席的朋友“j·p·r小姐”,她的首字母在诗中显示是“珍妮”(LM[1771年1月]:278-279。与在线数据库交叉核对采样行表明,这首诗实际上是一个编辑版本的原始版本君子杂志1749年7月,署名“西尔维娅”,并题词“致阿曼达”。两个版本并列的开头几行可以看出它们是多么相似。菲德里斯只做了一些小改动,把地点从德威改为哈格利,而且——幸运的是——也没有忘记更改收件人的名字。哈格利所在的伍斯特郡,在18世纪肯定与德威的米德尔塞克斯非常相似,因为对原始说话者周围环境的沉思似乎不需要适应。值得注意的是,将这首诗从一位女性的署名重新归为一位貌似男性的署名(名词化的形容词“fidelis”是masc)将显著改变对这首诗的可能解读。这首诗在两个版本中都有这样的诗句(不是形象):“神圣的友谊万岁!美德的最佳防御”,这首诗在原作中很有趣,因为它是女性的签名,但在后来的版本中,男性的签名就不那么有趣了。

比较LM - UR - JP

我的第二个例子是出现在女人的杂志一年后(LM[1772年9月]:428)。这封信是由吉尔福德的“阿尔米拉”提交的,她在信中宣称,在听到威廉斯牧师先生向镇上的囚犯们布道时,她欣喜若狂。再一次,数据库搜索显示,这首诗是一个肤浅的编辑抄袭。我发现的最早的版本是未署名的"读一首好诗的即兴台词"它出现在1751年4月号的环球杂志.的女人的杂志改编后的版本将早期版本对诗歌“口才”的热情转变为对传教士的热情,他可能是广受欢迎的异见牧师约翰·威廉姆斯(1727-1798)。[2]唯一不同的是,原文的第四行被省略了,也许是因为它被认为不适合用于宗教场合的诗歌,在新的第四行中,改编的“使我们陷入恐惧”变成了“使我们陷入恐惧”。我们可以从多年后美国周刊上出现的另一个版本中看到,在这个时期,期刊的移动贡献是如何的少年组合1815年3月4日星期六这个版本与1751年的版本几乎一模一样,但匿名抄袭者把标题改成了“即兴阅读沃尔特·斯科特的诗歌作品”。当然,《北方奇才》在1751年还没有“让我们爱上他”。有趣的是,1815年的版本有女人的杂志他也在解读“恐惧”。这表明,这首诗还有另一个版本,可能是这三个版本的原始版本,但已经丢失,或者至少从未被数字化。我们永远不能完全肯定最早的定期投稿的实例。

我认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剽窃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虽然杂志的读者撰稿人不像编辑那样有盗用他人作品的动机,但两者的违法行为都植根于18世纪流行的对作者身份的特殊看法。众所周知,直到19世纪,知识产权的概念还主要是合法的,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道德秩序”中。我在之前的帖子如何,在当代讽刺作品上取得巨大成功女人的杂志在美国,忸怩作态的假名读者撰稿人实际上渴望被发现,因为他们的面具会给他们的作者身份增添一种优雅的谦逊,如果他们被认出来,就会为他们的贡献增添魅力。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可能是正确的,因为日期线中的位置和贡献中的引用都充满了潜在的提示。就像许多杂志编辑(我认为是真的)认为从竞争对手的出版物中找到的材料可以拿来争夺一样,对这些业余诗人来说,从更贴切的诗人那里借用一两行(或58行)也没什么不好。被抓的风险也相当低。这一定很方便!

科恩拉德·克莱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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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杰罗姆麦克甘,感性诗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开云体育主頁(欢迎您))

[2]戴安娜·k·琼斯,《约翰·威廉姆斯(1727-1798)》,《牛津国家传记词典》http://www.oxforddnb.com/view/article/29517?docPos=46[最后一次磋商是在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