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一周的课程和在LW928模块中进行的讨论,我们试图掌握和理解法律虚构是什么以及它需要什么。我发现一个法律小说的特定例子可能与我非常感兴趣的一个法律领域有关,那就是法律人格。
事实上,公司在法律上被视为“人”这一事实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原则,它为公司和法律机构提供了实用性和机会。让我感兴趣的是,环境律师、动物活动家和思想家在辩论赋予自然实体法律人格或赋予动物法律人格时,如何提出这种法律虚构的论点。
如果我们同意公司是一个人,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赋予河流法律人格呢?这意味着什么呢?
Eric Posner的文章尤其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看来,他对法律人格和法律限制的非常实用和实际的解释,从意义上讲,是对法律可以做什么的错误解释。当他写道:“在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个法官被愚弄到认为动物拥有人类的所有权利。提起诉讼的律师只是在确保司法救济能够解决国会试图解决的伤害。”[1]在美国,他将法律贬低为一种工具,而没有认识到它的力量。
虽然赋予河流或树木法律人格,正如在近代法律历史上所做的那样,可能仅仅被视为其他“司法救济”中的一种,但它具有一定的意义。它解决了当代环境和政治问题,承认了自然的价值和保护自然的必要性,它为某些土著社区提供了空间和发言权,这条河流或树木对他们来说可能很重要。更不用说,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法律领域,以前似乎是禁区。
法律虚构具有实际目的,但如果忽视它们所能产生的情况和所能填补的空白,那就太受限制了。
[1]埃里克·波斯纳,《别再纠结人格了》(板岩2013年12月11日)<https://slate.com/news-and-politics/2013/12/personhood-for-corporations-and-chimpanzees-is-an-essential-legal-fic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