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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批评家/知识分子的角色

科斯塔斯·杜齐纳斯在他的文章《英国批评法律会议简史或批评家的责任》中探讨了批评家和知识分子的角色。他把过去的知识分子和现在的知识分子区分开来,认为前者有一个为普世价值而战的明确目标,而后者被纳入了社会体系,并在某种程度上“制度化”。人们倾向于将法律文本与其他文本区分开来,因为它们的运作方式不同。法律被视为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所必需的一套客观规则,因此,它立即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文本,不像其他文本一样被对待。但正如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所言,文本充满了意识形态,代表着一种立场。《法律》的情况尤其如此,权力与文本之间的关系再清楚不过了。

杜齐纳斯认为,最关键的一点是,法律和法律文本应该被分析和解释为某人产生的文本,而不是被接受为给定的客观规则,需要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同意乔姆斯基的观点,正如他在《知识分子的责任》一文中所说,知识分子应该“讲真话,揭露谎言”,并“以自己的历史眼光看待事件”。法律文本需要语境化,并被视为作者文本。现代批评家/知识分子的角色是将法律认定为话语,并以此来分析它,如果对一个更好的社会有任何希望,他们就必须对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的需求做出回应,解释它,并批评它。然而,福柯所宣称的权力的无所不在确实质疑是否有可能将文本与权力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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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艺术吗?

法律是艺术吗?

我对法律的看法在我的一生中不断变化和发展。在作为一名成熟的学生接受教育之前,作为一个外行,法律是关于你在报纸上读到的东西(大部分是犯罪活动),你在电视上看的东西,以及你在日常生活中认为你知道自己的权利。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最初的想法是,学习法律就是学习违法行为,学习法规(我现在知道的“黑体字”法律),并以“鹦鹉学舌”的方式学习!这是多么令人震惊啊!我很快意识到,通过不同的视角学习法律,可以让学生充分了解法律的基础。这些视角包括从理论上、概念上看待法律,以及在肯特法学院(Kent law School)学习时批判性地看待法律——这与我最初预期的学习法律的方式不同。开云体育app客服

在过去的10年里,我在教书的同时,现在又一次学习法律。这一次,法律与人文学科的结合。在我们进行的几次会议中,我现在开始意识到我是通过另一个镜头学习法律——法律是一门“艺术”。这个问题问的是法律是否是一门艺术,但我知道的一件事是,我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一名“艺术”或有创造力的律师!然而,在阅读了本模块的材料后,我不得不重新考虑我对创造性律师的最初想法。当把法律视为一门艺术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大律师(或律师兼律师)必须学习的最重要的技能是“说服的艺术”(这是我在伊恩·莫利的书《魔鬼代言人》中学到的)。想想小说和电视上那些有影响力的人物——阿提克斯·芬奇、鲁波尔、卡瓦纳QC和最近的玛莎——你会意识到这些伟大的人物拥有“说服的艺术”。通过清晰地表达创造性的论点,他们为客户实现了“正义”——这是另一个在接下来的阅读材料中讨论的概念。

正如克莱夫·安德森2009年在《每日电讯报》上写的,在他关于加罗定律的文章中,威廉·加罗18岁th他是发展老贝利审判的关键人物,并开创了我们今天的对抗性制度,因为他“作为倡导者的艺术”。所以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法律是一门艺术吗?答案必须是肯定的——所以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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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纯粹的正义伦理观念的翻译,还是更多的东西?

上面的“标题”是基于《中世纪的法律观念》(Walter Ullman)一文中的评论。本文讨论了重新发现古罗马法律文本的语言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扩展了他们前辈的早期工作,并将罗马法发展成不仅仅是思想,不仅仅是美德的人。“注释者”们并没有试图将任何新的概念应用到古代文本中,他们只是用他们独特的信念来评论它们,即法律只是基于查士丁尼的教义。《Post glossary》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一种哲学潜流。他们成立了备受推崇的欧洲法律研究学院,创建了博洛尼亚、佩鲁维亚、帕多瓦和锡耶纳等大学;他们把大量精力投入到确定法律如何在实践中应用,而不仅仅是原则上。

法律是治理社会的系统,是维护、支持和保护公共秩序的方式,因此,它不能像演讲者所说的那样仅仅基于一个原则。在我看来,和Post演讲者提出的概念一样,法律不仅基于虚无缥渺的正义概念,而且有道德、哲学、宗教、历史、科学、社会学,当然还有伦理学作为它的基石。因此,后注释者所引入和发展的许多不同的思想有助于将法律从一个狭隘的概念发展为一个多方面的原则。

但他们是正确的吗?他们的努力是错的,今天的法律规定太多了。法律应该是一个孤立的概念,不受哲学和道德方向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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