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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犯罪无利可图;预测法的现实

威廉·麦克尼尔对《少数派报告》和《法律与经济学》的描述对先发制人打击的使用提出了质疑,并借鉴了一些问题lex populi(大众法则)以及通过预测来先发制人的承诺。法律可以在潜在的法律问题发生之前解决和纠正这些问题,这种想法对人类来说是一种假设的、未来主义的恐惧,但在当前的法律话语中,这种想法真的是闻所未闻吗?

经济有能力将法律转变为强制工具,并将背后的国家转变为专制的安全体系,这种想法似乎有些牵强。毕竟,在人权、司法审查和公众质询方面,法律难道不是我们对抗专制权力的最有力工具之一吗?但是,当环境改变为一个几乎没有补救来源的法律体系时,情况又会怎样呢?

麦克尼尔将预防犯罪的主题与布什政府在伊斯兰中东威胁成为现实之前的主题联系起来(与证据无关),并在文章后面将其与针对预防犯罪国家的先发制人打击相提并论,这些国家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和选择性筛选的事实。国际法和国际体系充斥着对和平与集体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预测。预测和lex populi当你看一看联合国自认为是什么时,你就会发现,把法律降低到一种安全制度的地位并非牵强。

麦克尼尔认为,这些系统背后的人有能力操纵甚至制造对这些措施的共识,以宣传先知是傻瓜。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先知被称为“情报机构”,关于他们的持久性的问题作为国家机密和主权受到保护。人们愿意相信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可以说是来自于危言耸听和孤立几乎没有能力反对指控的少数群体;当犯罪的证据尚未公开时,你如何证明你是无辜的?

关于将恐怖分子列入名单的过程,一位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将一名被列入名单的恐怖分子嫌疑人的情况与《审判》中的Josef K的情况联系起来,Josef K在一天早上醒来,出于从未向他或读者透露的原因,因一项不明确的罪行而被捕和起诉。国际法不仅倾向于把重点放在预计有能力犯罪的个人身上,而且使他们能够在不知道罪行的情况下受到惩罚。麦克尼尔关于权利正在被取代的断言,在这样的背景下,似乎并不是虚构的。

但麦克尼尔进一步提出,这是一种商品。对国际法肤浅的批评可能会争论石油或政治权力等商品,但更彻底的评估将着眼于一个不一致的国际法律体系的好处。对美国来说,这种不一致的好处,比如取消该体系的合法性,可能会使各国推迟承担责任。但对于一个声称维护人权价值观(并将这些价值观强加给世界其他地方)的国家来说,他们怎么能证明如此公然剥夺权利和无视法律是正当的呢?

麦克尼尔展示了《少数派报告》如何展示了一个没有权利、没有法律的世界,因为预测使它变得无关紧要。国际法律体系已经因其弱点而受到严厉批评,但它给我们提供了大量与少数派报告中对法治和正义的破坏性未来的相似之处。

标准

关于“预防犯罪无利可图;预测法的现实

  1. hl288 说:

    我同意Jess的评论,这里有交易成本,“谁决定”的问题还有另一个因素。我们不仅可以关注谁决定“正确”的答案,也可以关注是否存在足够的风险,这与经济交易成本的论点完全吻合。但我认为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个决定是基于什么”?如果我们关注交易成本,就会认为,通过定点清除或对恐怖分子嫌疑人采取先发制人的措施,我们大大低估了这一决定的影响;这远比不幸杀错人更危险....但我们也在淡化导致这一决定的原因。作为一种可能的真理,整个法律都牵涉其中,不是吗?
    所有反对这种制度的论点最终都归结为这一点;这些决定的政治因素,背后的权威,以及这些决定中缺失的法治。他们都质疑法律是否有能力找到这样一个真理,因为如果有一个最终的真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并列?目前正在使用的先发制人的手段违背了法治的本质,违背了无罪直到被证明有罪的原则,也违背了人权的本质- -所有这些法律准则都被认为是法律作为一种判决方法发挥作用的根本。那么,这里的判决与法律没有太大关系的观点又如何呢?如果正如我们在最后一个主题中所看到的那样,我们正在目睹全球安全的因素声称法律在这些情况下无效,那该怎么办?

  2. jegs2 说:

    我认为与《少数派报告》(TMR)有关的恐怖主义和国际法的讨论为我们的讨论增加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维度,这是我没有提到的一个方面。为了补充这一观点,我认为这可能是法律和经济学方法或TMR中采用的预测方法的问题之一:效率或效用并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TMR暴露出的困境是防止谋杀发生并为其公民提供安全保障,但这种监视系统极大地减少了个人的自由和隐私。正如麦克尼尔所指出的,“交易成本总是存在的”。谁来决定安全还是自由更重要,谁来提供最大的幸福?麦克尼尔将TMR解读为对包含人权的法律的“主体人文主义”的批判。然而,无论是法律和经济学方法还是TMR都无法成功地取代人类的判断或“将人类从法律中剔除”。需要人类的判断来评估哪些“比特”应该被放入微积分中,以及它们应该被赋予什么价值。我认为这是玛格丽特·戴维斯在《问法律问题》中提出的观点:旨在复制科学方法的特定法律方法永远不会成功地实现纯粹的客观性,因为人类必须始终决定要问什么问题以及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在再次浏览了这些材料之后,我发现,我可能错误地认为,对国家阻止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是一种法律虚构。当然,这就是谋杀未遂,但直到我读了Batey的论文,我才想到这一点。我仍然不相信学习法律和电影的其他一些理由,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电影的戏剧性影响确实突出了法律被忽视的方面。很简单,电影使刑法的细微差别和规则不那么枯燥。法律和电影在这方面是一种非常有力的方法,因为它的视觉维度,它经常耸人听闻的戏剧性吸引力和对现实的悬吊。

  3. srd20 说:

    我觉得很有趣的是,你选择了提出犯罪前讨论的问题,并将其与2001年布什政府发起的反恐战争联系起来,现在又由自愿联盟继续打击伊斯兰国。

    打击恐怖分子和恐怖活动无疑是21世纪最积极的预防犯罪形式之一。通过各种情报来源识别个人,由西方军官判断,并在他们有机会实施或促进恐怖行为之前,通过有针对性的无人机和空军打击有效地处决他们。这一过程缺乏任何有效或可识别的法律结构。许多人认为这是必要的,它不仅处理对“我们”国家的外部威胁,而且对那些想要参与恐怖组织的人是一个非常实际的警告。

    从学术上讲,仅仅利用风险计算就可以将反恐战争与《少数派报告》中的犯罪预防区分开来。面对潜在谋杀时的风险计算很简单,误判一方面会导致对个人的错误惩罚,另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另一个人的死亡,而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面对潜在的恐怖主义行为时,风险的计算是完全不同的,它一方面会导致对个人的错误惩罚或处决,另一方面可能导致摩天大楼倒塌,数千人丧生。我认为它们不是直接可比较的情景。

    然而,事实仍然是,西方国家目前正在使用一种有效的预防犯罪的方法,其结果是对那些受到惩罚的人的惩罚远远比假死更持久,误解或错误预测的风险远远大于电影中预言者之间的分歧。这当然是法律和人文学者现在必须关注的领域,因为我们试图理解这种新的犯罪预防的法律参数。因为它不惩罚企图,而只是简单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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