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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说

无可争辩的是,法律虚构在法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每个法律学生都被迫学习的失去现代授权的土地法到略不为人所知的生存主义。尽管这些概念渗透在普通法中,而且可以说颠覆了法律确定性的基本原则,但文章指出,外行很少抱怨法律是建立在虚构的基础上的。边沁将法律小说称为“最有害、最卑鄙的谎言”,而布莱克斯通则认为它们“非常有益、非常有用”。

法律虚构的动机作者试图解决一些问题,这篇文章的重点是“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小说?”这里的问题是,许多小说的存在是因为它们的实用性,这是这篇文章承认的。因此,只要我们不能填补如果我们将它们从法律领域中移除所产生的空白,对它们就根本没有什么可做的。然而,这与文章同时认识到的小说只有在“完全意识到其虚假性的情况下”才安全的观点相冲突。问题在于,像后现代拨款这样的理论已经变得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许多从业者和学者不再质疑它们的机制。我自己最近刚完成了本科学位,可以假设,很少有人能理解通过处方建立地役权依赖于失落的现代授予的虚构,他们只是看到了考验Nec vi, Nec蛤,Nec precario以及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应用的后续结果。然而,这与文章对虚假意识的需要相冲突,并表明我们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已经把法律虚构带到了很远的地方。

然而,可能需要改变的事实并不能减少法律虚构的必要性。此外,虽然法律小说在过去已经被从法律领域中移除,但可以说这一过程给我们留下了最功利的小说,而这是不可能轻易替代的。这篇文章的作者试图用“假设”取代虚构,并研究了这样做的潜在测试。然而,这里的问题是,两者几乎没有实际区别;虽然作者依靠语言的影响来证明他们的假设,但这并没有改变像丢失的现代拨款这样的机制的实际现实。也就是说,如果社会需要像处方这样的教条,它就需要一种方法让它们与法律和谐相处。人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篇文章的方向是错误的,除非某位富有创造力的学者或立法者发明一种合适的工具来取代最功利的小说,否则它们必须继续在法律领域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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