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927

基于图像证据的可塑推理。

迅速生效的司法需要使证据程序在一个复杂的对话。尽管法律是在追求善的过程中构建的,视觉文档的真实背景与其作为事实证据的制作之间存在差距。玛格丽特·戴维斯问为什么科学回答科学是实证科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自然介入。西方科学思想的介入取代了以前的神学实践,成为规范和强加正义的新规范。当存在社会监管的意图,追求基于事实的证据来实施法律时,当科学与法律解释不符时,就会出现危险的空间。彼得·古德里奇在《法律解释的历史方面》一书中描述了法律解释是如何变化无常的解释学和训诂学,通过更结构化的语言学基础。当为文本创造分析空间时,文本的解释可以更正确地走向真理代码。然而,对非语言法的解释仍然存在以图像为基础的证据问题。如果对语言有一种结构化的法律解释,这就没有为正确解释图像留下法律基础。这使得证据图像只能通过预先存在的法律语言的镜头来描述和解释。重要的是要注意到,缺乏可能的科学语言,用于充分背景化记录事件。图像总是容易被改变的解释,以动摇什么应该是事实的论点。今天,我们可以在美国对警察暴力的起诉中看到这种操纵行为,以及他们基于形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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