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927

重新审视福柯的纪律和惩罚:改过自新的想法注定要失败吗?

在阅读了福柯关于法律如何与人体相关的纪律和惩罚的讨论之后,我从不同的角度对我们的现代刑罚体系和我们惩罚人的方式,以及我们为什么这样做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福柯的主要观点,在他的书中一直被争论,是众所周知的:从18th一个世纪过去了,人们可以注意到惩罚违法者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残酷的公开处决,作为一种公共事件而被庆祝,却屈服于监狱,更准确地说,屈服于把犯罪者关起来,以改变他们的想法,治愈他们的“灵魂”。新的目标是把他们改造成守法的公民,人们对分析他们的知识世界越来越感兴趣,其结果是把重点从犯罪转移到罪犯身上。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福柯将这一发展嵌入到对惩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的深入分析中,这种现象具有权力、知识和纪律等多种动态特征。但是,我越长时间地思考他的想法,以及他对惩罚的新目标——把违法者变成一个“更好”的人——的强调,我就越怀疑。这个目的,现在被称为康复,或者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再社会化,结果是不现实的。我开始思考为什么它在实践中可能行不通。有很多关于囚犯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的统计数据,这让我以一种更批判性的方式看待监狱作为一种常见的惩罚方式:我确信,大量的再犯(统计数据显示的数字从40%到60%不等)有很多不同的原因,这取决于特定的犯罪者、罪行和司法管辖区。

但在我看来,改造本身是注定要失败的,或者换句话说不能工作,由于以下原因:,我们的现代刑罚系统运作的方式,福柯在他的第一章开始描述法国监狱的日常生活时,描述得很好,是完全不是自我决定的。改过自新不仅意味着“改造”罪犯,还旨在使他准备过一种自由的生活,一种没有刑事犯罪和犯罪环境的生活。但是,如果囚犯们几乎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剥夺了自由,他们又该如何自我决定呢?他们对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有时甚至什么时候洗澡都有严格的时间表。他们永远被政府的巨大权力所控制和对待。监狱作为隔离和“隐藏”罪犯的机构,创造了一个与“现实世界”毫无共同之处的平行社会。第二个方面是康复本身的措辞:为了再保险一个人,一个人一定与社会标准相比,必须给它贴上“不同”的标签。人们没有将这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而是故意将他们污蔑为“不符合所要求的标准”。就像耻辱一样,一个人永远无法摆脱它们。

由于这些原因,一方面是监狱,另一方面是改造思想,最终形成了矛盾。不幸的是,目前还没有令人信服的替代监狱的办法,但人们必须等待未来,因为人们一直在讨论替代监禁的办法,比如恢复性司法。

标准

留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