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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变化的正义观念

正如剑桥大学的西尔韦拉博士在他的一篇论文中所开云体育主頁(欢迎您)说,正义是一个非常难以捉摸的道德概念,没有普遍的定义,尽管人们一致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正义的含义因文化、环境和价值观的不同而不同。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正义的观念是如何变化的呢?受一篇关于这一主题的在线文章的启发,我在下面简要概述了“正义”概念的一些最著名的概念。

柏拉图提出的经典正义是一种“人类美德”,它要求个人必须平衡他灵魂的许多部分,即;理性,欲望和精神。每个人都会在社会上公平行事,以正确的方式和地点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最终将意味着优先考虑社会需要的东西,而不是个人想要的东西——这种正义的概念最终带有极权主义政权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甚至会说,在政治方面,为了更大的利益,有些人需要在法律上以不同的方式对待其他人,因为他们是“天然的奴隶”。

中世纪的正义最著名的倡导者是圣托马斯·阿奎那(特别是在天主教中),他的理论是,正义是一个人只给另一个人应得的,尽管这并不平等。道德律在他的正义思想中起着重要作用。他还坚信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合理的价格。

另一方面,现代正义则起源于启蒙时期,被康德置于聚光灯下。这种正义的观念是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上的,这种平等主义的观念正越来越多地扩大到所有类别的人——从男人到妇女和儿童。马克思和斯密还提出了一种分配正义的形式,它提出了一种普遍的观点,即商品应该根据道德的、以权利为基础的价值观来分配,或者在斯密的例子中,根据市场来分配。

然而,这只是正义概念随时间变化的几个例子。还有很多理论,正如前面提到的,正义的概念仍然根据不同的文化和环境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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